表3:与外来入侵种和中国有关的国际和地区协议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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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 议 /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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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款/决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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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物多样性公约》(内罗毕,1992) http://www.biodiv.org |
第8(h)款。成员国必须“对那些威胁生态系统、栖息地或物种的外来物种进行预防引入、控制或根除”。 |
| 2.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Montego 海湾,1982)http://www.un.org/Depts/los/ losconv1.htm |
条款196。各国采取所有必要措施预防、减少和控制有意或无意引入外来物种到一个特定的海洋环境,因为这可能导致重大和有害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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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际重要湿地特别是水禽栖息地公约》(Ramsar, 1971年) http://www.ramsar.org |
COP 7--有关入侵物种和湿地的决议VII.14。 |
| 4. 《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 (波恩,1979)http://www.wcmc.org.uk /cms/ |
濒危迁徙物种成员国应该预防、减少或控制正在威胁或可能进一步威胁这些物种的因素,包括外来物种(条款III(4)(c))。《附录II迁徙物种协议》规定严格控制引入对迁徙物种有害的外来物种或控制已经引入的有害外来物种(条款V(5)(e))。 |
| 5. 《非航海用国际水道法公约》 (纽约,1997)http://www.un.org/ |
水道国家应该采取所有的措施预防引入外来物种到国际水道(条款22)。 |
| 6.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罗马, 1951,1997年修订)http://www.fao.org/legal/treaties | 建立一个国际政体,通过要求签约国使用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来预防有害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扩散和引入。成员国建立国家植物保护机构并同意在信息交换和制订《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等方面进行合作。地区性协议包括欧洲和地中海协议、亚洲太平洋协议、近东协议、太平洋协议、加勒比海协议、北美协议、南美协议和非洲协议。 |
| 7. 《亚洲和太平洋区域植物保护协议》(罗马,1956)http://www.fao.org/legal /treaties |
签约国必须预防植物疾病和害虫在东南亚和太平洋地区的引入和扩散。IPPC条款III下的一个补充协议。 |
| 8. 《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Marakech,1995)http://www.wto.org/ english/tratop_e/sps_e/spsagr.htm |
WTO协议的一个补充协议。可应用于所有直接或间接影响国际贸易的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 |
| 9. 《国际卫生条例》(日内瓦,1982)(1969年第22届世界卫生大会上被采纳,并于1973年第26届世界卫生大会和1981年第34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经修订) http://www.who.int/emc/IHR/ int_regs.html |
以尽可能少的世界贸易干预,最大程度地抵制国际性疾病的传播。条例强调在国际上使用流行病学原理来检测、减少或根除感染传播的来源,改善港口和机场内部和周围的卫生状况,预防带菌体的传播,并鼓励国家水平的流行病学活动。 |
| 10. 《IUCN预防外来入侵物种所造成的生物多样性丧失指南》(2000)http://www.chinabiodiversity.com /shwdyx/ruq/ruq-index-cn.htm |
该指南的目的是提高人们对外来物种的影响的认识和理解。提供有关预防引入、再引入以及控制和根除外来入侵物种等方面的指南。 |
| 11.《通过控制和管理船只压舱水尽量减少有害水生生物和病原体转移的指南》(决议A.868 (29)1997,国际海事组织)http://www.imo.org | 关于尽量减少来自压舱水和沉积物的有害生物和病原体的指南。废除“预防引入来自压舱水和沉积物的有害生物和病原体的指南”(IMO决议A.774(18)1991)。 |
| 12. 《21世纪议程--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Rio,1992) | 呼吁加强保护森林免遭疾病和外来有害动植物物种引入的影响(11.14);承认不恰当的引入外来动植物会破坏生物多样性(15.3);制订正确的《压舱水释放规定》,以预防非本土生物的扩散。17.30(vi);控制可能威胁其他水生物种的有害水生物种(第18-40(e)(iv)章)。 |
| 13. 《引入和转移海洋生物的实践法规》 (ICES/EIFAC 1994) |
建议减少由引入和转移海洋生物(包括转基因生物)所带来的有害影响的实践和程序。要求ICES成员向管理者提交一份计划书,包括一份详细的对海洋生态系统的潜在环境影响的分析。 |
| 14. 《责任制渔业行为法则》(FAO,1995)http://www.fao.org/fi/agreem/ codecond/ficonde.asp |
鼓励为便于责任制水产业而制订法律和管理框架。包括将非本土物种引入到跨边界水生生态系统中之前与邻国进行商讨。尽量减少非本土物种和转基因生物的有害影响,尤其是当极其可能扩散到其他国家时。尽量减少转基因物种和非本土物种对野生物种的消极的基因和疾病影响。 |
| 15. 《生物防治物种进口和释放的行为法则》(FAO,1995)http://www.fao.org | 目的是在所有公共和私人实体都参与的情况下,通过国际引入程序,便于安全进出口和释放此类防治生物,尤其是当国家立法不存在或不正确时。概述了出口国各机构的具体职能,出口国各机构应该在出口生物防治物种的过程中遵守进口国的相关条例。 |
| 16. 《预防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决议A-32-9,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1998)http://www.icao.int/icao/end/ res/a32_9.htm |
催促所有签约国利用民用航空机构来减少通过民用航空引入具有潜在入侵性的外来物种的危险。要求ICAO委员会与其他联合国组织合作,共同确定ICAO可能通过哪些途径帮助减少引入潜在入侵性物种的威胁。 |
| 17. 《保护海洋环境不受陆地活动影响的全球行动计划》(UNEP,1995)http://www.unep.org/unep /gpa/pol2a.htm |
承认引入外来物种会对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造成严重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