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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自然保护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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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4 期 |
1998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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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调查与执法消息· 美判处鹦鹉走私者 1997年7月14日,迈阿密的Adolph“Buzz”Pare被判处一年零一天徒刑,罪名是企图将刚果非洲灰鹦鹉(Psittacus
erithacus erithacus)由扎伊尔非法输入美国,企图以虚假的进口文件欺骗美国鱼与野生动物管理局(FWS),违反Lacey条例和海关法。除执行徒刑外,Pare还被判处罚款和赔偿费共计30万美元,此乃迄今为止美国联邦野生动物走私案件中的最高金额处罚。 · 擅采蝴蝶受罚 1997年7月28日美国加州一联邦法院判处意大利游客和蝴蝶爱好者Adriano Teobaldelli因在美国国家公园非法采集数百头蝴蝶罚款500美元。当Sequoia国家公园的管理人员发现其携带捕虫网和51头死蝴蝶时,Teobaldelli承认其触犯了美国法律,接受非法转移野生动物的指控。有关当局后来又没收了其存放在旅馆中的200多头有标签的袋装蝴蝶标本。Teobaldelli承认曾在美国不同州的多个国家公园采集蝴蝶。 · 德逮捕爬行动物走私者 两名私贩爬行动物的德国人于1997年6月18日被德国执法部门逮捕。此次行动是美国、德国和加拿大有关当局开展执法国际合作的成果。被逮捕者之一Frank
H.Lehmeyer是遭美国通缉的国际爬行动物走私集团的头目。该走私集团的运作始自1993年。 · 美洲土著居民新签海兽协议 1997年8月27日,美国阿拉斯加土著居民与联邦管理机构签署了共同管理阿拉斯加海兽的协议备忘录。依照海兽保护条例(MMPA)的规定,该备忘录将作为阿拉斯加土著居民组织、美国渔业和野生动物局、美国地理调查局和美国国家海洋渔业局之间达成共管协议的依据和指南。1972年通过的海兽保护条例禁止在美国捕猎海兽,但对阿拉斯加沿海土著居民为维持生计捕猎海兽给予豁免。为保护海兽和与阿拉斯加土著居民开展共同管理,该保护条例1994年的一项修订案要求制定美国渔业和野生动物局、美国国家海洋渔业局和阿拉斯加土著居民组织之间合作协议。尽管海兽的利用受海兽保护条例的制约,阿拉斯加土著居民和州长办公室仍试行根据阿拉斯加国有土地保护条例第8条的规定处理和协调对为维持生计捕猎的管理。后者规定阿拉斯加农村居民在鱼和野生动物资源分配方面享有优先权。其中第8条还规定,在阿拉斯加的联邦土地上的生产管理权仍属州政府,要求联邦法院尊重州的管理规定。 上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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