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通讯(1997年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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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合作管理

·自然保护的新联盟

  自然保护运动目前正处于历史以来变化最剧烈的阵痛阶段。它正在对这样的现实作出反应,即:作为自然保护运动成功的标志之一,设立保护区根本不足于阻挡人类攻击地球可更新能力的潮流。一些富有创新精神的领先者正在尝试范围更广的方法,这类方法充分接受人类是自然整体的一部分这一事实。
作者 Frances F. Korten

  这个历史性的转变孕育出一连串口号:“基于社区的保护”(Community-Based Conservation),“以保护为目的的合作管理”(Collaborative Management for Conservation),“基于保护的发展”(Conservation-Based Development),“自然资源的社区管理”(Community Management of Natural Resources),以及“人与公园”(People and Parks)。每个口号都代表着与利用并依赖于受保护资源的居民合作的一种努力。
  越来越多的事例成为这类新的联盟的标志。在南美亚马逊地区,保护主义者赞同采胶人的呼声,他们要求将划分和捍卫可收获的保留地作为保护雨林的手段。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保护主义者将拥护土著人的权力作为阻止大规模砍伐古老森林策略的一部分。在津巴布韦,通过“篝火”(CAMPFIRE)计划,保护主义者与曾被认为是野生动物丧失的主要根源的那些人合作,帮助他们成为野生动物的监护人和受益者。在美国,保护主义者与村民合作,维持受工业化和城市扩张威胁地区的乡村特征。
  由于合作伙伴之间的多种差异,这类新的联盟难于维持且往往联系脆弱。通常,那些来自大的保护机构的人们可能资金雄厚且有权有势,而其合作伙伴则可能既贫穷又习于受权力摆布,双方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差异较大。保护主义者可能仅关心环境问题,而地方居民则将这种合作视作改进其它事宜的途径,如土地权、卫生、学校和增加收入的机会。保护主义者可能已形成了较好的组织,而其合作伙伴则需要时间发展能在保护工作中发挥建设性作用的组织。而且,保护主义者也很可能发现自己不是唯一的对与地方居民合作感兴趣的非政府组织。其它一些组织已经在那里就诸如人权、扶贫或宗教的事务开展工作。发展与这些组织建设性的关系,是保护主义者面临的另一挑战。
  为了开展富有成效的合作,有必要对保护主义者追求的目标做一些调整。这通常要求把焦点由资源保护转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同时要求一种意愿,它帮助地方居民获得权力和能力从资源利用获益--这通常意味着帮助加强地方居民面对强大的政府、公司或集团的地位。这还要求一种长期的承诺,因为这样的变化往往来的很慢。
  深入从事这种合作的保护主义者注定要面对有关经济和社会权力结构及可持续经济前景等深层的问题。是什么力量将居民推向日益脆弱的土地?为什么地方居民普遍对其周围的资源权力如此之小和获益如此之少?如果这种合作能成功地帮助地方居民获得更大的管理权力,是否有理由期望他们能可持续利用其资源,尤其在经济和文化的全球化趋势如此盛行地鼓励那些非可持续利用资源的人们的形势下?这样的问题令人不安,但却代表着不能忽视的潜在的困难。
  越来越多的成功合作的事例表明,只要合作的各方有足够的耐心、相互理解、灵活性和良好的愿望,许多分歧是可以弥补的。这些合作关系之所以成为保护的关键组成,是因为它们 中的最优者担负起了我们这个时代最大的挑战--发展人类与其所居住的生态系统之间相互适宜的关系,不只是在"别的地方",也不仅只针对土著居民或维持最低生计水平的人们,而是在所有的社区,在所有的生态系统,特别是在我们自己所在的地方。
  袁德成译 World Conservation 96(2):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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