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通讯(1997年第2期)

名人专访

·伙伴,协议,进程……

      合作管理是自然保护新局面的基本特征。越来越多的规划者和当局意识到与所有的资源托管人(stakeholders),特别是与当地社区分享管理的权利和责任,是长期保护自然资源最可靠的途径。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无数经验证明,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如果我们不与当地居民合作,这些资源注定要遭到毁灭。因此,自然资源工作者正在试行一些当地居民可以参与的保护自然资源的方法。他们有时候称这些方法为自然资源合作管理-简称合作管理。
  下面是IUCN总部的Ricardo Bayon与巴基斯坦持续发展政策研究所(SDPI)执行主任Tariq Banuri,以及IUCN 自己的两位合作管理专家:社会政策组(SPG) 组长 Grazia Borrini-Feyerabend 和森林项目组组长Don Gilmour的对话。
  Bayon什么是合作管理(co-management)?
  Borrini我认为合作管理就是一种伙伴关系,就是抱有管理同类自然资源这一共同愿望的不同团体、机构、集体或个人之间的伙伴关系。这些合作伙伴可以是州政府、地方政府、当地社区、非政府组织等。他们在一起达成一个任务、权利和责任明确的协议。
  社会上没有任何一个机构具有实现自然资源最佳管理所需要的所有能力和技术。合作管理令人兴奋的是,在伙伴关系下,你可以利用相当的优势。你可以创造一个互补性的氛围,使每个人身于其中都有所奉献和有所收获,而最终结果是达到自然资源的妥善管理。这就是合作管理。
  Gilmour合作管理也是相互社会性学习的过程,其中一方可以向其他各方学习。毫无疑问,这将是所有自然资源管理战略的未来。这类合作的基本特点之一是,其成果是谈判的结果,因此谈判是必不可少的。这就是说我们必须确定并接纳重要的资源托管人和重要的社会团体。与那些非受益者、或非真正的伐林人、捕渔人及利用任何资源的人谈判是没有用的。这不仅是召集一次会议和举行一次简单的讨论,而是要明确和管理一个漫长的社会进程。这对于经常必须参加协商的其他社会各界人士来说并非是一件新鲜事,而对于今天参与谈判的多数政府人士则是一个新的经历。
  Banuri我认为有关政府对市场,或有关政府管理对社区管理的无效争辩而出现的思想僵局,导致了合作管理方法的产生。这些观念型的争辩搅混了在实践中如何作出决定这个中心问题。
  多数机构能够服从社会及份内的管理,但每一个观念性的制度都被误用。正如Michel Foucault指出的,事无过错,但事事都是危险的。我讨厌听到政府固然就有错误或阶级及个性的局限使民众分裂,或私立部门生来就极端和腐败,知识分子没有社会责任,等等言论。这些都有代人受过的鬼把戏。我倒要问这些团体如何合作,这种合作怎样才能有助于战胜腐败和克服弱点及各自的低效率。很自然,在不同的地方,这种合作的基础是各不相同的。
  同时,我认为合作管理似乎与富于多种开拓思想的现代主义者的傲漫相抵触。傲漫者表现的突出特征是Bauhaus口号:一切从零开始。各种类型的开拓思想家都认为,他们通过清除陈腐的东西,是要建设一个与旧社会完全不同的新社会。
  今天,通过半个世纪的沉痛教训,我们更加谦卑,意识到我们必须在现有的基础上开展建设。         Bayon合作管理一词源于何处?在术语学方面有无混乱?
  Gilmour我认为是有些混乱。混乱源于这样的事实,即通过合作,我们获得了自然资源管理的经验,不同的术语产生于不同的环境。例如,在印度北部,创造了"联合森林管理"一词,这是为了描述发展于当地特别情形的一种管理方法。后来这个词被接过来用于完全不同的情形。合作管理一词,也是来源于某种相关的环境。在这种或那种不同的情形下解释术语,往往又出现许多不准确的地方。所以,合作管理,打算是当作普通词组,可用于自然保护的整个领域。
  我们必须记住,当我们谈及合作管理的时候,真是在谈论一个连续的统一体,一个关系到不同的资源托管人(通常是政府为一方,其他所有为另一方)之间分享权力范围的连续统一体。在这统一体中,一种情形是政府只是与几个资源托管人协商并作出决定;另一种情形是把资源管理的权力和责任完全下放给一拨或几拨资源托管人。多数人用合作管理一词包含了不同情形的统一体。
  Bayon在开展合作管理的过程中,什么是主要问题,什么是最困难及最难对付的问题?           Borrini一个问题是识别资源托管人。谁有权力坐在谈判桌上来?达成什么级别的协议?政府当局是否有必要参加区级、县级或市级的谈判?资源利用者或村代表是否应该参加?这种谈判是男女分开或是坐在一起?用什么标准来鉴定合适人选?
  另一个重要问题是推进。在许多谈判场合,需要调解,需要外人帮助。用更通俗的话说,需要某人参加某一指定日期、地点、语言和程序的协议签字仪式。谁能推进?是什么付予推进者的权力和责任来做这项工作?谁来担负所需要的费用?合作管理可能实现自然资源的最佳管理,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有人来担负其所需要的经费。再则,今后谁来维持良好的合作管理效果。
  Gilmour我认为另一个重要问题是,为什么政府一心要把资源管理的权力和责任转移给非政府组织?这违背了政府正常的存在本能而要分摊权力和责任。许多政府都不情愿这样做。这一作法加深了合作管理的困惑:政府当局企图利用他们的权力而放弃他们手中的某些权力。这里存在着内部矛盾,而且很可能暴发。事实上在世界各地这种矛盾冲突暴发相当突出的例子已有多起。矛盾的暴发通常是由于政府官员有时利用职权,甚至利用腐败的行径来保护自己及其他位。所以,经常有人问及有关政府官员在经济、地位、名誉等方面的腐败情况。这方面的变化需要一个长期的态度上的转变。

只有那些愿意为基于共同建议所作决议而分担责任的人才有资格介入合作管理

  Banuri我有点不赞成这种方式的争论。我们可以想象政府是铁板式的统一体,其人员必须执行它的政策路线。事实上,政府以及各社会团体是有漏洞和变化多样的。各团体的人员有的支持变革,有的反对变革。我们的任务是增强开明团体的力量。在这方面,有着切实的利害关系。缺乏深思熟虑,突然或大范围的变革必然会导致事与愿违的后果。人们不理解变革,规章和条例含义不清,各种为金钱而追捕野兽的人会利用混乱进一步危害公共利益。因此,我赞成自下而上地培养力量,从特殊情况到普遍策略。这样,人们有时间和经历去接受变革,政府中的开明人士可以就变革的必要性开展劝导性的争辩。  
  Gilmour
当政府显得能力不足,不能有效地进行资源管理时,如果外界的影响,向他们提出别的方法,他们便去考虑这个方法。所以基层的驱动力似乎总是一种实际而很少是观念性的力量。
  Borrini不管怎么说,政府会认识到他们可以直接受益于联合管理协议。例如,政府职员很少像当地居民那样了解有关资源及如何利用和保护资源的详细的地方知识。如果把他们排除在管理工作之外,他们的有关知识和技能就荒废了。为什么不能吸收他们呢?今天已有几个联合管理协议在监测生物多样性方面吸收了当地居民。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举动,因为还没有一个机构具有象当地居民所具有的认识资源的基本能力。
  此外,当地居民在调查资源方面具有相当的优势。以国家公园为例,住在公园周围的居民最了解公园内发生了什么事情。然而,他们的兴趣总是违背公园的利益,他们对此却毫不在乎。在发生火灾时,他们不会动一个指头;当他们知道护林员不在时,他们就招引他人,甚至邀请朋友进入公园偷猎。但如果他们被接收而且有兴趣参加联合管理,他们将是从事监视工作的最佳人员。
  Gilmour这种地方知识应该但却经常没有受到重视。一般的观念是政府中受过技术培训的人员有丰富的关于资源的技术和情报知识,而不是有时显得无知的当地居民。如果所谓专家的知识等同于或不足于未受教育的人的知识和技能,那么,他们的专业知识还有什么价值?
  Banuri可以从《谁来拯救森林》(Who Will Save the Forest,Zed Press 1993)一书中提出一个例子。我是该书的作者之一。在这本书中,关于森林的管理, 我们比较了四种情形,从最传统的印度中央邦宗教群落到最现代化的美国缅茵州森林,我们找到了在非等级形式下,可以结合局部知识和普遍知识的最佳管理制度。但这是一个政治问题。一般说来,具有普遍和科学知识的管理人员有更多的机会涉及政权,而且能够得到南北之间不等量的支持。
  Borrini这里突出了合作管理中的另一个问题,即对话。我们怎样使不同类型的人一起对话,相互影响和合作?在几内亚比绍,IUCN正在协助建立一个与比热戈斯群岛人的合作管理系统。比热戈斯人很了解他们自己的自然资源并且建立了他们自己的管理系统。但他们只讲比热戈斯语,而且有特别突出的文化特征,与保护组织或政府人员几乎没有共同的观点。很难想象他们能够和别人一起坐在谈判桌前。首先,他们通常不坐在桌边。其次,他们内部有等级关系。在同一个讨论会上,有等级高的人在场,低等级的人则被禁止发言。所以,最了解某一特别资源的人就可能不讲话。在这种情况下,放宽合作管理的条件,就需要更多的创造性和灵活性。
  Gilmour放宽或缩小的尺度,其差异存在于各个社会。最后一件事是团体会议,其中只有有影响的政治名流才能发言。这往往意味着需要一个无党派推进者。
  Banuri我认为无党派推进者必须削弱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现代名流的傲气,使他们在平等的基础上与他人交谈;另一方面,要恢复传统居民向名流霸权挑战的信心。
  Borrini我们保护主义者经常忘掉保护有着深刻的政治及道德的内涵。我们正在生活及文化的深层影响着人们。我们是什么人要做这种事? 我们从何处获得如此影响人们的合法性?
  Banuri: 关于影响的合法性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这关系到我们是否对我们所提出的见解之后果负责,这个中心问题。我很怀疑做好事的人,包括我自己。在过去,发展论者利用慈善机构的神话。现在,非政府组织及活动家仍以类似但更为广泛的理由而受到支持。如果他们不愿意接受批评,非政府组织也将和其他组织一样不负责任。
  Bayon关于自然资源管理,保护主义者的作用及政府的作用在某些方面是否正在发生变化?
  Gilmour: 是的,这是毫无疑问的。发达国家的传统的保护组织早就设想对国家公园、保护区、个体物种及生态系统实行强制保护。现在事实证明,外界的强加保护是无效的。在许多情况下无效,是由于当地居民部分或全部地依靠这些资源生活。吸收并聘请他们参加商议、对话及实际管理是合乎情理的。 Borrini:保护主义者发现他们自己处于一个奇怪的位置。一方面,政府( 至少在原则上)有权和控制手段; 另一方面,当地社区有权及控制手段。 保护主义者可以倾向于其中任何一方。我们是非常重要的政治代理人,但根基脆弱,没有真正的政治授权,特别是当有人认为我们中的一些人,是来自富裕而强大的国家的时候。因为发达国家产生了很多垃圾,利用了地球上大部分资源,还自称把着重于保护的态度强加给那些几乎一无所有的人们。在现存社会体制下,在自然世界与人类世界一体的社会里,保护主义者必需学会成为诚实的中间人。
  Banuri正如Borrini所说,传统保护主义者的许多建议意味着使各方面生活已经拮据的穷人更加贫穷。这种建议往往得以实施,为的是那些生活上相对好过的人还能够继续维持他们不紧缩的生活。
  这种建议是绝对不可取的。只有那些愿意为基于共同建议所作决议而分担责任的人才有资格介入合作管理。 
  Bayon在政府、当地社区及保护主义者之间的权力关系上,至少有三种转换方式。你们承认这种转换正在发生吗?是一种什么样的发展趋势?
  Borrini我必须说我有偏见,因为我期待着这种变化发生在IUCN的行为之中,发生在我们的成员及合作伙伴所做的事情之中。但是我认为,通过合作管理,自然保护的高潮即将来到。现在已有许多许多的例子。
  Bayon合作管理是一门科学,或是一门艺术?
  Gilmour我认为,与其说是一门科学,倒不如说是一门艺术,一门非常复杂的艺术。每一门科学的应用正是一门艺术。有的生物学家把合作管理看作小事一桩,似乎一两次会议就足以解决所有的问题。这很重要,使我们认识到社会制度、机构设置及权力关系的复杂性。
  Banuri问题不在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问题在于粗俗的科学思维方式,即把自然和社会看作如同静止、死亡及某种只是接受调查和分析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在某些人的议事日程上只是控制行为和指导行为,而不是相互影响。取而代之的观点应该是把自然和社会看作活的、相互作用的物体。
  Borrini在合作管理中,自然保护专业人员的作用颇有点戏剧性的变化。问题不是少数"专家的理解",而是一个社会的变化过程,其中的人员和机构要相互沟通和理解。

合作管理专家组

  经IUCN 环境策略和规划委员会(CESP) 倡议, 合作管理专家组正在筹建之中。 Fikret Berkes和Yves Renard任主席,其成员将包括IUCN几个委员会的专家及IUCN之外的专家,其秘书将由IUCN总部的社会政策小组指定。
  小组的近期任务包括协助制定一项1997-1999年3年期IUCN合作管理保护行动计划。小组的第一次会议在蒙特内尔世界保护大会期间召开。
王思玉译 World Conservation 96(2):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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