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保护联盟

  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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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交流)
2001年6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
中 国 科 学 院 动 物 研 究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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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86 10)6264 7675
电子邮件:wangs@panda.ioz.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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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目  
  名人专访
生物多样性公约 NGO:我们的监督员
生态条约和法律雄鹰 公约的传播
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安全
国际海事组织:保护生物多样性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概况
《生物多样性公约》:有效的框架 生物安全
有关生物多样性的条约间必须协调一致 《生物安全预警准则》的实施
《世界遗产公约》:培育自然的遗赠 非政府组织对谈判的透视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25年:一个新角色

为了执行生物安全议定书
生物多样性:最后时刻的成功 委员会消息
IUCN与《迁徙物种公约》(CMS)一同起飞 理事会
加强《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第51届理事会:扬帆阿曼
核心地带之外 世界遗产
用于生物多样性的开支 世界遗产保护成就(一)
生物多样性议事日程 世界遗产保护成就(一)
IUCN和法律

48个新地区,4个处于危险状态,1个获救

可持续性发展论坛 会议消息
地雷:野生动物和可持续性发展一瞥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成员国第十一次会议

森林资源保护:通过合作努力正在增长的影响 IUCN获得联合国观察员席位
将经济手段用作生态资源保护的工具 世界水资源论坛支持IUCN的观点
新挑战——从贸易到协作 书刊介绍

生物多样性议事日程

《中国鸟类野外手册》赠书和中国自然保护区信息收集活动

动员起来防止荒漠化 《湿地、水和法律》
拯救中国干旱的大地:平衡的举措  
 

本期执行编辑:汪松 庞苏娟 王恩玉 解焱   返回IUCN通讯主页返回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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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生态安全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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