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调查报告
乌兹别克斯坦的狩猎
土库曼斯坦的狩猎,正如在Caprinae News(1997年4月)中所描述的那样,与其它中亚的共和国的形势是相似的,但有些不同之处。一般性的情况是对外来人的狩猎管理的规章缺乏法律化,对外来狩猎者的控制缺乏做具体工作的基层。在控制当地居民狩猎方面,也存在同样问题,在乌兹别克斯坦,外来狩猎者在中央管理机构中央一级(在塔什干)就开始纳入组织,但在吉尔吉兹斯坦和哈萨克斯坦,狩猎野生动物,包括濒危的动物(分类)群,可在地区管理机构组织下进行(由地区管理机构或地区的各个头人,khokim,批准)。这些头人有时有权不准已为中央管理机构批准过的外来狩猎者的狩猎行动。在乌兹别克斯坦,形势并不是那样看起来毫无希望,因为在两个国家级的、同样负责野生生物管理的控制机构之间,产生了机构重叠和竞争,但现在逐渐在责任方面有所划分。乌兹别克斯坦现已批准了CITES。这意味着政府应按照国际法律行事,协助实行对过度猎取濒危物种的控制。吉尔吉斯坦也面临同样的形势。
然而,在有效的野生生物管理得以开始之前,仍然有许多困难等待克服。由于当地居民经济状况贫困,如果没有外国狩猎者的“帮助”,我们十分可能失去我们的生物多样性。这以点说明,我们可以制定一个类似于在巴基斯坦北部某些地方开始过的发展计划。
现在,我们面临着一个非常有趣的、有关国家管理机构的形势。从国家委员会的官员了解到,为了收到最大的财政回报,他们对资源必须有可持续性管理和有效的控制。但同时他们提供必要水平的管理又很勉强(有时候是他们做不到)因为旧的通货分配制度不允许改变而投向野生生物管理政府预算远远不敷所需,但是这一问题是共和国经济各和方面都面临的问题,很可能彼此相似。结果是我们有自然资源,人民为了本身的生存得利用一部分土地——放牧自有家畜,种植作物,出售薪材和干草等。当地居民要了解如何保护能为他们提供经济效益的野生生物,有很大困难,而且,他们需要如何能帮助他们生存的具体例子。在国家的水平上,资源对非赢利性事业管理来说,是不足的。
所以,我们的目标是提出一种政策来建立野生生物管理的新系统。此举可能要利用“西天山项目”作为模式。但要达到这一点需要有些像世界银行这样的组织,提供具体项目来开展旨在生物保护的生物多样性战略。很明显,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开展适宜的法制化活动,以制定高层政府的决策。
作者: Karl Campbell
(黄季芳译自Caprinae 1/99:5~6
总第8/9期 1999年8月26日 返回本期目录
返回IUCN通讯主页
| Copyright (C) 1999 |
版权所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 |
| 欢迎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和建立链接 |
中 国 科 学 院 动 物 研 究 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