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保护信息(第28期)

世界动物园与水族馆协会网络——将异地保护繁殖与就地保护相结合的网络

世界动物园与水族馆协会网络为CITES编写了以下信息

图:一手养大的隐朱鹭(Geronticus eremita)被用于一项研究项目中,主要在“建立新的阿尔卑斯迁徙路线”的实验中。科研人员正在考虑在随后适当的阶段将它们释放到野外。{暂缺图}

  CITES第十一届成员国大会于2000年4月在肯尼亚的Gigiri举行,成员国通过了11.102号决议:“动物委员会应调查与繁殖建群来源相关的复杂问题,异地保护繁殖与就地保护物种之间的关系,与对此感兴趣的组织合作,制定可行的策略和相关机制,通过这些机制使得已有的异地保护繁殖工作能对提高原产国物种恢复和/或保护做出贡献,并在第十二届成员国大会上公布调查结果。”

  当在第十九届动物委员会(圣何塞,2002年)上公布这件事时,秘书处宣称当时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响应。世界动物园与水族馆协会(WAZA)也代表其它动物园和水族馆协会,自愿支持和帮助秘书处共同努力完成11.102号决议的编写。此项建议最终得到了采纳,所有动物委员一致同意秘书处应当争取一系列专业组织[如WAZA、美国动物园和水族馆协会(AZA)和欧洲动物园和水族馆协会(EAZA)]的加入,以加快进程。

  根据动物委员会主席 Marinus Hoogmoed 递交的报告,第十二届成员国全体会员大会(智利圣地亚哥,2002)一致通过对11.102号决议做出以下修订:

  动物委员会应当继续调查与繁殖建群来源有关的复杂问题、异地保护繁殖与就地物种保护之间的关系;与植物委员会、AZA、EAZA、WAZA合作,制定一切可行的策略和其它机制,使得注册的异地保护繁殖能够对提高恢复和/或保护源自该国的物种做出贡献,并将在第十三届成员国大会上公布其研究成果。

  随后,在动物委员会下设立了一个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由部分成员国、三个动物园协会和一些非政府组织参加,并由北美代表RodrigoMedellin负责领导。工作小组决定以收集一些案例研究作为开端,这些案例应当包括被CITES列为未列入的物种,以及商业或非商业运作。小组在第十二届成员国大会和第二十届动物委员会会议期间已经提交了不少案例研究,其中很多是由在WAZA这个全球性保护伞组织下工作的,进行科学研究的动物园和地区动物园,和水族馆协会提交的。

  在第二十届动物委员会会议上(Johannesburg,2004)工作组再次相聚。WAZA网络提交的案例研究与非商业异地保护繁殖运作有关,而有关商业运作的信息缺乏。经充分讨论,该小组一致认为要使用已有的案例研究为灵感来源,找到能够合理的策略,来评估以就地保护为商业目的的异地保护繁殖运作的影响,并继续研究案例中的细节问题。

  当工作组主席向动物委员会汇报(第二十届动物委员会会议和第二届工作组会议第1号文件)时,美国代表认为他对该文件有很多意见,例如有的工作组成员将问题的范围扩大了。特别是他认为没有必要根据动物福利/权利组织的要求,专门雇一位顾问去特意分析和综合所提交的案例报告,这应当是纯学术范畴。其它的建议被认为要么无法实现,要么在法律上行不通或者是在工作组所能处理的权限之外。动物委员会主席Thomas Althaus总结讨论时表示,如果限制除WAZA、AZA和EAZA等以外的非政府组织参与到该工作组,也许能取得更好的效率和更高产出。该文件已经得到充分重视,动物委员会主席考虑将在曼谷(2004年10月)举行的第十三届成员国大会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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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28期 2005年7月 返回本期目录返回上页 返回IUCN通讯主页返回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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