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挑战
成果1:保护地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上的关键作用应得以实现
关键目标1:促进保护地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作用之《生物多样性公约》特别行动
关键目标2:所有《世界遗产公约》签约国改进世界遗产地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作用之特别行动
成果2:保护地在可持续发展中的基本作用应得以实现
关键目标3:采取行动努力使保护地减轻贫困并且在任何情况下贫困都不再加剧
成果3:实现保护地与周边景观和海洋景观相互连接的全球系统
关键目标4:于2010年前完成代表所有世界生态系统的保护地系统
关键目标5:于2015年前将所有保护地连接到更广阔的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系统
成果4:保护地管理质量、有效性和报告的改进
关键目标6:2015年前保护地都要进行有效的管理
关键目标7:所有保护地都要具备有效管理的能力
成果5:相关的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应认可并保证土著居民、流居民和当地社区的权利
关键目标8:所有现有的和未来的保护地的管理和建设应完全尊重土著居民、流动居民和当地社区的权利
关键目标9:保护地应有由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选出的代表根据其权利和利益的比例参与管理
关键目标10:2010年前建立并实施归还保护地强占的土著居民传统的土地和领地以及土著居民的参与机制
成果6:实现赋予年轻后代的权力
关键目标11:确保年轻后代在管理保护地问题上有更多的参与并采取行动强化他们的能力,使保护社区作为一个整体得到发展
成果7:实现其他支持者对保护地的巨大支持
关键目标12:争取所有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支持
成果8:改进管理方式,认可并实施传统的和对保护具有巨大潜在价值的创新方法
关键目标13:为所有国家实施的有效的管理系统
成果9:确保大量增加与保护地价值和需求相当的资源
关键目标14:到2010年前,确保有评估、建立和运行全球代表性保护地系统的足够的资源
成果10:改进保护地作用和效益的宣传教育
行动方案的实施
IUCN第五届世界保护地大会是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议程中保护地的作用和定位的一个转折点。本届大会采用的主题是:“超越区界的保护地效益”。参加大会的代表们认为保护地不能再与其周围的区域相隔离,不论它是处在陆地还是海洋;不能与其内部及其周边的社区和经济活动相隔离。最重要的是与会代表们试图寻求在今天和未来将保护地的重要性和价值作为一个整体推广到社会,并与众多的合作伙伴合作以实现这一更加广泛的议程。
自1992年在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举办的IUCN第四届世界保护地大会至今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展:
☆保护地被认为是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关键因素;
☆保护地的数量和占地球表面积的比例已经超过1992年的两倍,超过了陆地总面积的12%,并且还有10%在南极被严格地保护着;
☆世界遗产——自然和双重的遗产地数量已经从101个增加到172个,人与环境之间的联系得到了更广泛的认可;
☆在世界许多地方已经建立起区域性和国家的行动计划;
☆制定了许多提高管理效率的措施;
☆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不断地被融合到一起;
☆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式,传统的保护管理方式正在被重新审视;
☆传统的和其他的有关保护知识的价值已经得到认可;
☆《京都议定书》即将生效;
☆保护地已经成功跨越国界连接在一起,在某些著名的案例中还为和平做出了巨大贡献;
☆保护地通过生态网络和走廊在主要区域活动中连接起来。
有许多是必须要面对的,但最重要的是:
★协调开发需求与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管理的矛盾;
★不断恶化的贫穷问题导致自然资源的退化;
★气候变化是对世界保护地最大的威胁,已经对物种和栖息地造成影响,使景观和生态系统功能的有效性减弱;世界必须尽快大幅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同时管理好生态系统以增强其恢复力;
★能够代表整个世界生态系统的全球保护地系统远未建立起来,还有许多重要的地区没有保护地覆盖;
★在填补全球保护地系统中的重要空白方面没有给予足够的优先考虑,这些区域正面临着极大的威胁,而这些区域具有很高的不可取代性;
★一些生态系统、淡水系统和那些位于公海的保护地多未得到保护;
★物种、栖息地、景观以及依赖于它们的自然系统、自然过程和文化多样性正在遭到破坏;
★滋养保护地的淡水流量和质量因引水、筑坝和其他阻碍、农业灌溉及污染等正在下降;
★对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需求的增长威胁着保护地中稀有和濒危物种的生存;
★外来入侵物种对当地物种造成越来越大的负面影响;
★世界范围内政府对保护地投入不足的问题意味着保护地经常难以达到其保护目标和社会目标;
★津贴和生物多样性相关部门的不恰当的财政机制与机构设置造成保护地的丧失和损害(其他建议:直接提供给对生物多样性起关键作用的景观有影响的经济部门);
★从全球来看,确保保护地得到专业管理所需的资源未能满足要求,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
★许多保护地仅存在于纸面上,缺乏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超越国界的保护地的建立(如:南极和公海);
★维持保护地的成本和利益未公平分享。当地社区经常是承担成本大而获益少,而广泛受益的社会却只承担了极小部分成本;
★保护地常常没有与超出其边界的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和资源管理决策系统联系起来,特别是在需要跨政治边界、跨国界的协调情况下;
★保护地对实现可持续发展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未得到充分认识,相反,许多关键利益相关者却把保护地视为他们活动和实现愿望的障碍;
★许多保护地之间相互隔离,它们外部的生态通道没有受到法律保护;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艾滋病的流行开始严重阻碍保护地的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土著居民、当地社区、青年人、各种族裔人群、妇女和民间社会利益群体没有充分参与保护地评估与管理;
★保护地的管理常常缺乏共享的目标、价值和原则。
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具有足够生态代表性的全球保护地网络,许多对社会的效益将丧失,缓解贫困的机会将减少,留给未来子孙的遗产将减少。过去,保护地社区没能充分地与我们最好的联盟体——更广泛的感兴趣的社区——一起合作。现在,我们必须与这些更广泛的相关社区联系在一起,以取得新的成果和实现鼓舞人心的目标。
《德班倡议》:我们对公众和地球上的保护地的全球承诺是:号召每一位与保护地有关的和有兴趣的人行动起来。采取这一前瞻性行动对全球、整个区域、各个国家乃至当地的所有人的利益都是必要的。重要的是要确立清晰的目标、监测进程并建立报告,以实现《倡议》的关键目标。IUCN,特别是其WPCA成员们的领导是至关重要的。
《德班行动计划》是为所有从事保护地工作或那些其任何活动会影响到保护地的人们所拟定,无论他们是否参加了本次大会。它不是对所有国家和所有保护地所做的蓝图,因为大家已经认识到当地的、国家的和区域性的保护地所采用的方法是不同的,并且IUCN第五届世界保护地大会的参会者们也没有任何正式的要求。它只是为增加保护地的社会效益、增加保护地覆盖面积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必需开展的活动而拟定的建议。它不是一份静态的文件:它提出了许多需要阐述、需要解决和采取行动的问题。
行动分成下列五类:
国际行动 是通过联合国机构和通过协定和公约在政府间采取的行动;
区域行动 是通过各种区域性公约和安排在政府间采取的行动;
国家行动 是由政府和利益相关者采取的行动;
地方行动 是由委托的管理机构和民间社团采取的行动;
保护地行政管理部门行动 是由所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以及所有授权团体和组织采取的行动。
在所有这些级别的行动都需要政府的、法定的、私人的、慈善的、社区的、民间社团机构和商业间多方的合作来完成。
此外,确定具体由IUCN领导的或IUCN推广的行动,并在联盟内提名领导者。现在这些只是世界保护地大会与会者提出的行动建议,直到2004年世界保护大会考虑并通过保护地及联盟所有方面工作的行动计划为止。之后更详细的实施计划需要IUCN委员会达成一致。这些计划需要包括确定合作伙伴,并考虑制定与保护地相互作用的关键经济、土地使用和商业部门的计划。
需要确定一系列关键目标作为有关该行动计划的检查和高层次进展报告的基准。最终由世界保护大会通过的实施计划还需要确定衡量实现关键目标的进展的里程碑和指标。
世界保护地大会与会者认同的建议将作为本行动计划的附件,并在计划中参照使用。
该行动计划作为一个关键成果反映了本次大会关注的焦点。
首要的是需要将保护地和按照WSSD实施计划、千年发展宣言、特别是与2004年的生物多样性成员国大会相关的生物多样保护计划联系起来,最大程度地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议程做贡献。
为此,大会倡导了以下成果:
1.保护地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上的关键作用应得以实现。
2.保护地在可持续发展中的基本作用应得以实施。
大会议程中提出了七个具体的成果和行动:
3.建立保护地与周边景观和海洋景观相互连接的全球系统;
4.改善保护地管理质量、有效性和报告制度;
5.相关的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应认可并保证土著居民、流动居民和当地社区的权利;
6.赋予年轻一代权力;
7.实现其他支持者对保护地的巨大支持;
8.改进管理方式,认可并实施传统的和对保护具有巨大潜在价值的创新方法;
9.确保极大地增加对保护地的投入,使之与保护地的价值和需要相当。
最后,德班倡议强调的最关键的内容是:
10.改善与保护地作用和效益有关的交流和宣传教育。
为实现能够全面代表全球生态区的保护地系统,特别需要强调在全球保护地系统中以新的或更有效的保护地来填补那些具有很高的不可替代性及面临重大威胁的空白。
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约赞赏通过建立保护地和生态网络就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缔约国大会(COP)及其科学、技术和技术顾问委员会(SBSTTA)是使保护地工作取得进展的重要论坛。2004年即将召开的COP第七次会议将讨论保护地问题,这一大会将是一次极为重要的盛会,它将促使各缔约国注意本次大会“给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建议”以及下述建议。
每一个人都能体会到生物多样性经济的、文化的、本质的、美学的和精神上的价值。但同时不断增长的生物多样性丧失率将严重破坏未来人类的生活质量,除非紧急处理这一问题。
正在发生的由人类导致的急速变化,如:栖息地的丧失和外来入侵物种的扩散,正在持续地威胁着生物多样性,由于气候变化,物种范围正在发生转移。
本次大会公布的新的分析结果已经表明,全球保护地网络还远未完成,还有大量没有保护地系统覆盖的重要地区,这些地方的物种、全球重要的地域、栖息地和领域正在受到威胁。
这些空白区和变化要求在确保保护地之间适当连通性的同时,还应扩大现有的保护地和战略性地创建新的保护地。
通过建立全面的、具有生态学和生物学上可行的、有代表性的和有效管理的跨整个世界生态区域的保护地系统,可以降低生物多样性丧失率。受威胁的物种,特别是那些列在IUCN受胁物种红色名录上的物种,必须得到这些保护地网络的有效保护。
第六届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大会(决议VI/26)通过的在2002年4月海牙部长宣言中再次重申,并在2002年9月的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WSSD)上世界首脑们签署的在2010年以前实现“大幅降低现有生物多样性丧失率”的目标仍然有效。
第六届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大会设定了一个雄心勃勃的目标:即“作为对缓解贫穷和对地球上所有生命福利的贡献,到2010年,大幅降低现有全球的、区域的和国家的生物多样性丧失率”。这一目标在约翰内斯堡实施计划中再度重申。WSSD更加具体地确定了应在2012年以前建立具代表性的海洋保护地网络,确认保护地对实现2010年目标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关键作用。
WSSD实施计划声明生物多样性在“整个可持续发展和根除贫穷”问题上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由于人类活动,生物多样性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丧失着”。保护地系统应确保宝贵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下去。
生物多样性在全球不是均匀分布的,因此为了降低生物多样性丧失率,有效的保护地网络应建立在充分理解物种分布格局、栖息地、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基础上。在此基础上利用系统的保护计划和决策支持工具来确定保护目标。
世界保护地数据库(WDPA)是衡量各国政府和民间团体努力程度的关键工具。这个数据库由联合国环境署UNEP-世界保护监测中心维护,WDPA联盟提供支持和协助。联盟包括从事国际保护的非政府组织成员和感兴趣的机构。数据库的重要性已经在2003年的UNEP管理委员会决议中反映出来,通过在2003年世界保护地大会上IUCN和UNEP签署的备忘录和在WDPA联盟支持下实施的。
许多多边环境协定,特别是生物多样性公约、野生迁徙动物物种保护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和拉姆萨公约,以及许多区域协定都认同将保护生物多样性列为各国优先解决的问题的重要性。
有了这些观点,在建立综合的保护地系统研讨分会上,与会代表们总结到:国家需要考虑以生物多样性为基础的目标,以便最大程度地增加保护地系统对生物多样性的覆盖面和代表性,特别是要考虑受到严重威胁的生物多样性的各种因素。
除了在IUCN制定的分级基础上建立的常规保护地系统外,还有大量增加保护地覆盖面的机会,包括社区保护地、社区管理地和私人及土著保护地。
为使保护地满足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开发的目标,必须有足够的财政支持。但是,我们注意到许多具有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的国家面临着财政不足和迫切需要缓解贫穷的挑战。许多国家因此在建立和/或有效管理全面有效的保护地系统问题上妥协,即使这不符合其国家或全球的利益。
1.敦促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当地社区于2012年前最大限度地提高所有生态区域内的综合保护地网络的生物多样性代表性和持久性,特别把焦点集中在面临威胁和未得到足够保护的生态系统上,以及那些按照IUCN标准属于全球濒临灭绝的物种上。这将要求:
a.全球所有濒危物种以下列既定目标在就地得以有效保护
ⅰ.所有即将灭绝和在全球范围内仅分布于一个地点的濒危物种于2006年前在原地得到有效保护;
ⅱ.全球所有其它即将灭绝和濒危的物种于2008年前在原地得到有效保护;
ⅲ.全球所有其它受到威胁的物种于2010年前在原地得到有效保护;
ⅳ.支持国际重要类群和/或分布范围有限的物种的种群数量的地点于2010年前得到足够的保护;
b.每一块陆地、淡水和海洋生态系统的代表以下列既定目标在保护地内得以有效保护;
ⅰ.于2006年前建立一个公认的生态系统状况分类和评估全球框架;
ⅱ.于2008年前确立每个生态系统类型的量化目标;
ⅲ.每个受到威胁或未得到足够保护的生态系统的代表于2010年前得到保护;
ⅳ.保护地内及其周边生物多样性的变化和影响生物多样性的关键生态过程得到确定和管理;
c.利用物种、栖息地和生态过程等信息,用系统保护规划工具确定现有系统中存在的差距,以协助在国家级层面上筛选建立新的保护地;
d.区域性的陆地景观和海洋景观规划应考虑当地绘制的地图,并结合分区和管理规划过程协助设计和改善综合的保护区网络以保护大量的迁徙物种及可持续生态服务功能;
e.于2006年前确保保护地系统足以覆盖拥有全球最多物种和/或提供生态系统服务和过程的所有大型未遭破坏的生态系统;
f.于2012年前增加淡水生态系统保护地的覆盖面积,正如生物多样性公约建议Ⅷ/2建议的“利用综合的集水地/山地水流域/江河流域管理体系”建立和维护一个“保护内陆水生态系统……全面的、充足的和具有代表性的系统”;
g.按照WSSD实施计划中的规定,于2012年前建立具有代表性的海洋保护地网络。
2.敦促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国通过采取强有力的工作计划使上述目标得以实现,并考虑COP7会议提出的建立保护地法律机制以确保建立全球代表性的保护地网络。在工作计划支持下,按照生物多样性公约第20条和8(m)条,建立有效的机制来衡量上述目标的实现情况,并确保支持该网络的资金充足。
3.号召政府、当地行政机构、捐赠者和开发机构、私人部门和利益相关者给全球保护地网络的战略发展和现有保护地有效的管理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在适当时候以适当的步骤支付服务人员机会成本。
4.敦促私人部门采纳最好的实践案例,不威胁、不危及或阻挠实现前面所述的目标,协助建立全面的、在生态学和生物学上可行的和具有代表性的保护地网络。
5.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参与到创新计划和立法的制定和实施,以便在各种土地和资源所有权及使用权以及跨国界等各种条件下有效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过程。
6.确保未来建立全面保护地系统的工作全面考虑土著居民的权利、利益和愿望,以及他们为使其社会和文化能够生存下去而保护土地、领土和资源的愿望。
7.促进保护地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利益,鼓励支持保护地网络的扩展。
8.敦促政府采用国际工具,如: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及拉姆萨公约,以实现上述目标为目的,加强保护地的保护工作,并利用本国立法来履行公约义务。
9.鼓励利用大尺度多国系列世界遗产路线来提名全球地形、自然和文化景观,作为当地和跨国界世界遗产地及保护地的框架。
10.要求负责维护和管理世界保护地数据库的机构联盟,不断提高数据的质量,并使公众能够获得这些信息。
11.敦促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要求所有政府每年向世界保护地数据库提供更新信息。
保护地已经被明确地公认为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三个目标的基本要素,这三个目标反过来又是真正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缔约国大会第七次会议(COP7)的焦点在保护地上,因此,为实施这些关键的国际认可的目标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机会,在此基础上COP确定了2010年更加具体的目标。
关键目标1:促进保护地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作用之《生物多样性公约》特别行动
国际行动
为实现缔约国大会采纳的和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WSSD)认可的目标,大会号召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考虑下列行动,以便在2010年前实现大幅减少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建立全球具有代表性的和有效管理的保护地系统。
·确保土著和流动居民以及当地社区全面参与保护地的建立和管理,确保采取适当的机制保证他们能够分享来自这些地方的利益。
·在2005年前实施一个强有力的、综合的和可持续的能力建设计划,包括实施支持机制。
·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财政和技术资源以实现WSSD号召的2010年目标,注意大会确定每年250亿美元的额外支持是要求建立和维护一个全球有效的保护地系统。
·要求GEF下次提交增加保护地资金的实质性补充。
·认可保护地管理途径的多样性,如:社区保护的区域、土著保护地和私人保护地域,并鼓励缔约国支持这种多样性。
·考虑管理原则,如:法律、参与决策以及负责任的、公平的争议调解机构和法律程序的机制。
·确定和实施政策改革,为更有效的保护地系统管理和保护地周边陆地景观和海洋景观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可行的支持环境。
·促进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其他协议及程序之间的协调合作,如:世界遗产公约(WHC)、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国际重要湿地拉姆萨公约和迁徙物种公约,以及区域性的主动行动。
·考虑将IUCN保护地分类系统作为通用语言,以便于保护地管理(包括千禧年环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评估和报告,并作为制定标准和指标的依据。
·要求于2008年前将管理有效性信息包含到国家报告程序中,并要求秘书处发布此信息。
·2010年前在10%的保护地采用管理有效性评估系统。
·鼓励缔约国通过世界保护地数据库(WDPA)机制每年提供完整、准确和及时的保护地信息报告。
·采取行动建立国家权限之外的海洋保护地,如南极洲。
大会因此号召缔约国大会:
·实施严格的保护地工作计划,以回应本次大会确定的需求,为实现2010年目标做贡献;
·建立有效的工作计划实施监控和评估手段;
·重申他们对实施工作计划强烈的政治承诺;
·如果评估显示工作计划不足,则考虑采取更严格的措施以确保保护地能够最有效地为达到2010年目标做贡献。
区域行动
·制定区域行动计划实施上面建议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计划,以确保在每一块大陆建立具有代表性的保护地覆盖面和管理,包括跨国界保护地和多国生态走廊计划,如:中美洲生态走廊。
·针对江河流域的综合保护地系统与综合流域管理计划应由多个国家分担。
·拟定区域协调的潜在世界遗产地名单。
·协调区域环境保护协议(例如:非洲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约)。
·建立支持制定跨国界保护行动的网络。
国家和地方行动
·每个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及国家制定实施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计划的措施,监督目标实施和进展情况。
·为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三个目标和监测指标,国家和地方生物多样性计划应确认保护地的贡献。
·确定增强生物多样性的地方行动和资源。
保护地行政当局行动
·保护地行政当局采用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计划中达成的措施,并分享这方面的经验。
IUCN推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特别行动
行动:IUCN支持生物多样性公约并提供政策建议,包括其缔约国大会、科学技术顾问分会(SBSTTA)和执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8条以及根据公约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的公约秘书处。
领导:IUCN之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
行动:IUCN提供用于制定和实现保护地覆盖、建立、管理和监测的专业技术指南。
领导:秘书处保护地计划部和SSC。
行动:IUCN支持缔约国按照生物多样性公约实施工作计划。
领导:IUCN区域办公室和各区WCPA。
行动:IUCN支持建立全球跨国界保护地活动。
领导:秘书处保护地计划部;WCPA跨国界保护地特遣组。
行动:IUCN对世界遗产委员会和UNESCO世界遗产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以获得潜在世界遗产地的全面知识。
领导:IUCN世界遗产计划部和WCPA。
行动:IUCN专业技术用于改进机制和应对监测指南及编制受威胁世界遗产名单。
领导:IUCN世界遗产计划部、环境法律计划部和WCPA。
行动:IUCN对所有世界遗产地鉴定、评估、管理和监测方面提供建议和专业技术。
领导:IUCN世界遗产计划部、WCPA、IUCN区域和国家办公室、IUCN委员会。
行动:IUCN世界保护地委员会建立保护规划特遣组指导各国实现本建议中的目标。
行动:IUCN强化当地和区域机构领会、理解和实施国际性法律文书和议定书。
关键目标2:所有世界遗产公约签约国改进世界遗产地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作用之特别行动
世界遗产公约保护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王冠上的宝石,现有149个自然的、582个文化的和23个双重的世界遗产地。
但是,要获得全面潜在的世界遗产地及覆盖面要求鉴别和提名其余的潜在遗产地,即使是有政府间管辖权争议的遗产地;加强能力建设和有效管理,特别是受到威胁的和潜在的世界遗产地;资源分配优先权;更广泛的支持;以及不勘探、不开采矿产、石油和天然气。
国际行动
2004年世界遗产委员会优先实现:
·全面了解世界上潜在的世界遗产,包括关键的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陆地、淡水和海洋生态群系;
·所有自然的和双重的世界遗产地经常性的成本需求评估;
·有助于发展中国家获得必要的技术和财政支持的国际合作,以便提名和有效管理好他们的自然的和双重的世界遗产地;加强能力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
·良好的国际性、区域性、国家及地方性协作,并结合关于生物多样性和保护地的国际公约,特别是生物多样性公约和拉姆萨公约,注意力应集中在资源和技术支持上;
·制定用于应对监测和受威胁世界遗产名单的促进机制和指南;
·制定世界遗产管理者全球培训战略;
·完成潜在的世界遗产地评估;
·鼓励以大规模多国系列世界遗产路线提名全球地形、自然和文化奇观,使其作为当地和跨国界世界遗产地及保护地的框架。
国家和地方行动
·制定世界遗产保护国家专项政策和立法。
·世界遗产教育和意识。
保护地行政当局行动
·世界遗产地管理者寻求必要的技能和资源实现管理的有效性。
·建立以当地社区利益为基础的公共、私人和社区的合作。
成果2:保护地在可持续发展中的基本作用应得以实现
在1992年里约热内卢地球峰会达成并于2002年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上,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广泛的社会、经济和环境议程的基本要素是保护地,对此需要更广泛的认同。减轻贫困可能是最大的问题,而保护地可以为此做出巨大的贡献,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那里的保护地比比皆是,可居住在那里的土著居民和贫穷的乡村社区却很少得到健康、教育和其他服务。在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改善人类的福利必须与有效的保护一起实现,而有效的保护必须采取最适合特定区域和当地情况的措施才能得以实现。从地方到国家和区域,规模行动的扩展具有以低成本减轻贫困并带来更大社会效益的潜力。
关键目标3:采取行动努力使保护地减轻贫困并且在任何情况下贫困都不再加剧
国际行动
·国际行动应把焦点集中在全面实现千禧年发展目标和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的成果上——特别是结合扶贫和降低生物多样性丧失率的目标上。
·正式确认包括世界遗产和拉姆萨湿地在内的保护地在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经济、环境要素中的积极作用,并通过领导与财政支持,激励三要素全面和协调发展。特别要认可保护地在山地水域管理、森林土地恢复、安全饮用水提供和从海岸到广阔海域的海洋资源的全面管理的作用。
·制定获得保护地经济价值的手段,为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通过千禧年发展目标的交流机制,确保适合于综合管理各种规模的开发过程和具有生物学重要区域的健全的框架,但特别要通过UN千禧年项目的特遣组。
·通过非洲新千年保护地德班共识的实施来支持NEPAD环保活动。
·探索进一步发挥保护地作用以及服务于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授权的综合水资源管理计划的手段。
国家和地方行动
·在国家和地方规划框架及行动计划中,所有国家要制定避免贫困加剧和帮助减轻贫困的保护地计划,改变生产和消费结构使其更趋向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并将保护地作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所需的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场所。特别行动应将焦点集中在保护地所能起到的作用上,即成本-效益、提供安全饮用水的环境可持续储备,包括广泛用于诸如供水、食物供应等环境服务。
·所有国家都应采取经济手段以实现保护地的可持续发展效益。
·所有国家都应引入方法评估保护地对经济活动、社会福利和环境物资及服务的总价值。
·基于保护地的基本贡献,扶贫战略按惯例应包含具有生态代表性的保护地网络规划。
·严禁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重新占居保护地,以及在事先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流动土著人的短暂居住。
·有关政府与工商业、保护地机构和志愿者组织共同制定跨部门的可持续发展方案,其中保护地应是区域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计划中的关键要素。
·政府采取多部门协作方式支持保护地管理者(无论来自政府、社区、土著或是私人机构)的能力建设,提供资源支持保护地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成果用于扶贫和社区发展,从而避免潜在的资源冲突。
·所有受艾滋病影响的国家应认识到传染病流行的加剧是由于自然资源不可持续利用导致的,应发展相关替代物,包括为社区提供生计的以可持续自然资源为基础的企业。
·国家应避免加剧贫困包括文化贫困的保护行动。
保护地行政当局行动
·加强保护地减灾作用制定战略和行动,如洪水干旱、海洋和淡水污染,为当地增加就业和收入,激励可再生资源的生态可持续利用,通过积极行动参与加强当地社区的力量。
·检查所有影响工作的政策,包括土地使用和占有、财政、私人部门投资和机构设置等,或采用鼓励可持续发展的政策。
IUCN推动的可持续发展特别行动
行动:制定和宣传保护地如何帮助降低扶贫成本的有效做法,特别是用于水资源管理和人类与野生生物矛盾方面的。
领导:WCPA/CEESP土著和当地社区主题,公平与保护地和CEESP可持续生计主题。
行动:通过有关防旱涝灾害的措施来制定保护地为扶贫做贡献的计划;促进周围社区参与的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业模式;利用天然能源。
领导:WCPA公平与人民主题,CEESP环境与安全主题及可持续生计主题。
行动:制定和推动IUCN保护地管理分类指南Ⅵ,完善最近完成的分类指南Ⅴ。
领导:WCPA新分类指南Ⅵ工作组。
行动:利用保护地展示更具生态可持续利用的生产和消费,通过:
·运用科学和传统知识,确定自然系统的限度及其对保护地内外不同活动的承载能力;
·制定自行吸收生产和消费成本及估算成果的方法;
·改变支持模式的有关政策与行动。
领导:IUCN秘书处。
行动:通过下列方式保护、管理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自然资源基础:
·以适度规模建立资源管理,包括保护地界区以外的地区;
·引入评估保护地对社会总价值的方法;
·应用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环境管理的传统和其他知识,特别行动应集中在农业、林业、渔业、旅游和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上;
·制定具有清晰目标的降低生物多样性丧失率的计划;
·设计有助于减缓全球变暖的行动;
·增强资源管理的科学理解,制定风险评估措施,包括预防原则的应用;
·制定和实施各类计划,疏导资源以缓解人类与野生动植物之间的冲突。
领导:IUCN秘书处。
成果3:实现保护地与周边景观和海洋景观相互连接的全球系统
生物多样性保护不可能在一单独隔离的保护地中持续。在部分已被改造但尚未予以正式保护的环境中,这些系统和物种与人类的发展共存。许多是跨国界的,具有不同的法律体系和不同管辖权。
现在全球有了更多的保护地,陆地面积为12%,但海洋面积小于1%。无论如何,这是全世界各国政府实现的巨大成就。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拉姆萨公约》、《迁徙野生动物物种公约》和《世界遗产公约》,以及区域性的特别公约和行动计划,新的行动已经在全球范围内的许多国家得到贯彻实施。然而,仍有许多系统存在空白,许多物种和关键生态系统未得到足够的注意,还有许多保护地缺乏足够的法律基础和政治支持或尚未有效实施。对于海洋系统应优先采取新的行动。超过任何以前的世界保护地大会(WPC),扩展各国辖区和国际水域海洋保护地(MPAs)覆盖面积的需求正在得到推动。不到0.5%的海洋面积得到保护,这种疏于关爱海洋的状况受到了许多人的指控。由于世界范围内的渔业及随后的环境破坏,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崩溃,呼吁世界对MPAs给予财力支持的特别号召被瓦解。此外,全球气候变化及其后果很可能改变保护地的生态特性,使它们的某些功能失效,从而要求一定规模的适当的管理行动,包括指定增补区域和替代区域以及转移和迁移措施。代表世界性社会—生态系统的基于生态系统保护的一种系统被提议作为关键目标:从属物种、栖息地和景观。需要用作为科学基础的系统学来定义空间单位(社会—生态系统、生态区域和生物区域),确定不足、稀有、脆弱和受威胁的重要的因素。
关键目标4:于2010年前完成代表所有世界生态系统的保护地系统
过去,保护地经常被认为是“保护的孤岛”,而周围的领地被视为“毁坏的海洋”。从环境中、耕地和周围土地及海洋经济活动中将保护地割断的例子屡见不鲜。物种、营养和其他环境流程的移动并不局限在这些界区内。需要建立新的方法将作为更广泛的生态系统和陆地景观/海洋景观的自然功能成分的保护地连接起来:具有一整套保护地外相关措施的陆地景观的运作和实施生态网络及走廊会越来越有必要。为达到超越区界的保护,需要从一个网络概念转向领土矩阵(文化和自然的),它与保护地同等重要,并通过环境政策主流与保护地相互作用、相互联系。这些方法中成功的范例在全世界区域和国家级项目中都出现过,并被行政当局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用作实践样板来建立新的连接和改善现有状况。
关键目标5:于2015年前将所有保护地连接到更广阔的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系统
国际行动
·鼓励用综合方法设计保护地系统,这种保护地系统可为各种规模的物种就地保护和栖息地保护提供全方位的机会;促进陆地、海岸和海洋间可能的连接,认可所有利益相关者在参与这种挑战中的重要性。
·在所有大陆和海洋开展政府间行动,在具有最高级生物多样性的地区建立保护地,焦点应集中在那些未能得到重视并面临巨大威胁的物种和栖息地,以及它们扮演的生态系统功能的重要性方面。应充分利用国际政府间协定、条约、公约和其他跨边界国际性文件,例如:世界遗产、生物多样性公约雅加达托管书和适宜的UNCLOS、UN-FSA条款。最需关注的生态系统包括淡水、草地、热带干燥森林、区域海洋、两极地区和公海;要求特别关注的物种类群为植物(包括低等植物、苔藓和真菌)和鱼类(包括鲨鱼)。
·为被国界分割的社区建立新的保护地,促进现有的跨国界保护地,包括为那些传统跨国界的流动的土著人建立走廊连接。
·重点开发相互关联、协调一致的管理系统,包括需要在RFMOs内进行国际协调的、与海岸水系和EEZ海洋并行及补充行动关联的公海保护地。
·完成潜在的世界遗产地的评估。
·评估气候变化对保护地的影响是全球、区域和国家都需要的,以便确定在全球变暖情况下保护地适宜的位置和规模。
·采取国际、区域、国家和地区行动,阐述当物种迁移至保护地周边人类居住地时经常发生的冲突。
·重点建立有限的、协调的和一致的专门管理系统,包括在RFMOs内国际协调的、与海岸水系并行及补充行动关联的公海保护地。
·更大的开发计划中需整合保护地管理,以及在保护地规划和管理中考虑人口数量因素。
区域行动
·各国负责全球区域性公约和议定书的行政当局应同意并在2010年以前在其管辖区内建立具有代表性的保护地系统。需要制定生物区域方法作为行动框架。
·没有区域性公约,但为国际环境合作提供框架的国家应正式考虑建立新的议定书。重点应考虑在区域海洋、山地水系、山脉和分属的江河流域跨国界合作。
·应制定国际政府间行动的主要连接战略和跨国界行动,将保护地与周边的陆地和海洋连接起来,并指定迁徙物种所到之处的网络。应强调主要的自然系统,如江河流域和走廊、山脉、海岸、EEZ、陆架海、公海、极地区域,强调孤立的保护地措施不适于大范围迁徙的物种。
· 跨国界和国内行政区界保护地的连接实现补充目标。陆地和海洋跨国界保护地管理行动是政府的重点。
·建立论坛和支持机制分享经验教训,通过更大规模处理预防和减轻人类与野生动植物间的矛盾冲突来增强技能。
·支持区域性综合行动,促进保护地管理政策和立法协调一致。
国家和地方行动
·鼓励在国家基础上检查保护行动,促进国家和区域性保护系统中创新和传统管理模式的协调和联系。
·国家行政当局在其他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受到影响的和利益相关的土著及当地社区的参与下,对保护行动进行国家级别的评估,包括创新的和传统/习惯的管理模式,并评估如何使它们在更具有弹性和可持续性的整个系统中最大程度地相互协调和联系。
·具有国家和国家以下级别相关管辖权的每一行政当局应在生物-地质区域框架内,并与所有相关支持者磋商的情况下,为保护地制定全面计划。在这些区域内,保护地代表性系统中的空白(包括生物多样性热点和重点生物区域)应于2010年之前完成补充。
·每一行政当局应恢复保护地及其周边景观退化地的生态过程,确保保护地的生态完整性。
·每一行政当局经与所有相关支持者磋商,按照环境、社会、文化和经济联系审查改变边界的范围和需求,包括现有保护地边界的扩展。
·协调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改编的国家计划,确保保护地的改编计划是适当的。
·在保护地内及周边的分区方法及与生态和社会网络、走廊和淡水流程的连接措施,由保护地行政当局和相邻管辖部门在与所有相关支持者协商的情况下考虑其适当的规模。
·采用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鼓励当地社区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管理。
·使保护地和社区保护区的管理适应有关流动社区的需求,包括季节性或暂时性使用权、保护其迁移路线(走廊)的完整性、为了达到保护流动的目的。
IUCN领导的完成系统建设的特别行动
行动:就全球生物地理分布计划达成一致,作为评估包括世界遗产在内的保护地空白的基础。
领导:WCPA建立全球系统主题。
行动:国际、区域和国家在评估目前的代表系统、确定空白以及向相应的行政管理机构建议中应协调行动,要特别关注淡水、草地、区域性海洋、公海和两极地区,还要特别关注全球植物保护战略的实施。
领导:WCPA建立全球系统主题。
行动:编制和发布建立和管理保护地包括咨询服务在内的有效的法律行动指南。
领导:IUCNCEL。
行动:鼓励在建立新系统和改进现有系统时全面使用IUCN保护地管理分级指南。
领导:WCPA管理有效性主题。
行动:更新1994年的IUCN保护地管理分级指南,制定能力建设计划,增强对系统的理解,运作一项有利于系统的研究和监控计划。
领导:WCPA新分级特别工作组。
行动:提供包括气候变化在内的主要全球变化的评估,确定和管理保护地。
领导:WCPAEEP计划。
行动:IUCN为在南极建立海洋保护地提供支持和贡献知识。
IUCN领导的连接特别行动
行动:抓住机会在所有大陆、特别是跨国界的区域运用各种保护地和走廊(例如:沿/跨水域至公海的区域、江河流域和山脉)分类网络来制定连接计划。确保将沿东亚候鸟迁徙途中的保护地、重要的海洋资源或经过区域包含进去。
领导:WCPA区域和提议新的WCPA/CEESP/CEL管理特别工作组。
行动:实施具有广泛的信息传播功能的全球海洋保护地分布、范围和状况报告系统,鼓励国际参与和反馈。
领导:WCPA世界保护地数据库全球财团,和UNEP世界保护监测中心。
行动:对以前编辑和发布的保护地与周边景观和海洋景观的连接方法做进一步修补。
领导:WCPA/CEM联合工作组。
行动:在所有大陆和海洋建立跨国界保护地及“和平公园”活动。
领导:WCPA跨国界特别工作组支持的区域。
行动:鼓励检查限制实现生物多样性目标的保护地边界。
领导:WCPA区域。
IUCN领导的保护地分级特别行动
行动:在编辑下一卷联合国保护地名录之前,制定与IUCN保护地管理分级相关的确认的保护地新协议。
领导:WCPA新特别工作组。
行动:为了精炼海洋保护地报告,重新思考现有IUCN海洋保护地的定义。特别要考虑把这些未能包括次潮汐水域在内的沿海/高低潮间地被排除之外的情况。这一问题拟在即将召开的全体会员大会陈述时予以讨论。
行动:更新保护地数据库,标记不符合IUCN分类术语的地点(如:娱乐保护地、以社区为基础的保护地)。
成果4:保护地管理质量、有效性和报告的改进
仅完成保护地全球系统是不够的,还需改善保护地存在的健康状况及提高其管理队伍能力的有效建设。通过制定WCPA管理有效性框架和相关系统可以取得良好的进展。在许多地方需要采用和实施监测及评估系统,在另外的地方则需要更全面、参与性更强并且能承受得起的体系,结果用来引导计划和管理的变化。此外,应进行科学技术和其他调查研究,以确保在生态、环境、社会、文化和经济指标方面有足够的知识使管理决策得到实施。要特别关注气候变化对保护地以及草拟的和实施的行动计划的可能的影响。土著和传统知识的价值应得到认可和应用,并在参与性管理方面有效地利用这些材料。有这样一种需求,就是要更加清楚地了解文化和精神价值是如何与自然价值一起得到全面的认可和适当的保护的。现在保护地管理需要的技能更加专业,而且比以前更加广泛。现在需要新的协议来评估与IUCN保护地管理分级有关的管理效能,在其它各种因素中,保护地有效管理的文化和精神因素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
关键目标6:2015年前保护地都要进行有效的管理
国际行动
·通过《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地管理的有效性过程和相关依从机制需要进行全球评估,特别应集中在降低生物多样性丧失率、栖息地破损、景观遭破坏、气候变化影响、疾病引入和其他关键的保护地综合指标上。
·捐助者进行有效评估以帮助提高保护地管理能力。
国家行动
·WCPA制定的用图表描述保护地状态及其关键特征的定量、定性的可持续监测和评估系统,由国家政府及移交的管理部门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协作实施,并用其结果影响现存评估目标的规划和管理决策及进展。
·国家政府和移交的管理部门向保护地行政管理当局、土著及当地社区提供资源补给,以便实施改进管理效力的评估系统。
·由国家政府和移交的管理部门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协作,为保护地建立和实施法律或其他相关基础。
·评估气候和其它重大变化对保护地的影响,并修改计划。
·建立招聘、培训、就业和志愿者发展计划与标准,确保所有必要技能和专业知识为保护地行政管理当局和其他相关支持者应用,确保将HIV/AIDS结合在一起以使员工流失降至最低,并保持这些计划的投资回报。
·提供资源建立、制定和维护志愿者发展计划。
·制定保护地职工队伍的人力资源政策。
·通过鼓励每个保护地建立清晰的报告、审计和会计系统,鼓励透明和负责任的管理。
·通过在区域内某些保护地的调查,制定产生基线数据的计划。
·保护地行政当局行动
·支持与WCPA框架一致的监测和评估系统的实施,这个系统应是可持续的和有资源保障的,并有其他的机构和当地社区参与。应用这些结果改进管理的各个方面,确保将结果提供给所有相关支持者应用。
·确保保护地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具有足够的能力,以便评估可以按照适宜的标准进行。
·考虑与保护地和社区保护地管理相关的土著和当地社区组织信任/能力评估问题。
·确保应用广泛的知识和来自科学、管理、技术、社区和传统资源的信息。
IUCN领导的监测和评估系统特别行动
在WCPA、CEESP、CEL联合管理特别工作组和TILCEPA及适宜的组织间协作:
行动:所有利益相关者都能应用监测和评估系统的参与决策支持工具,以及它们在改进保护地管理效力上的用途,包括关键执行指标的制定。
领导:WCPA改进管理效力主题。
行动:建立和传播参与评估系统协议及有效协作方法的案例。
领导:WCPA改进管理效力主题。
行动:建立保护地分类确认和认证系统,并在WCPA区域进行试验,特别是欧洲。
领导:WCPA欧洲。
行动:提供参与评估系统选择指南,根据需要或根据有关专家和必要的资源情况审查保护地机构评估系统。
领导:WCPA区域。
IUCN领导的能力建设特别行动
行动:将WCPA培训特别工作组转变为WCPA能力开发特别工作组,指导与第五届世界保护地大会的能力开发有关的建议的实施。
领导:WCPA。
行动:建立一个“保护地学习网络”(PALNet),通过这个网络,各个层面的利益相关者都能得到和分享最好的实践经验,从而使他们能够在保护地管理上发挥他们全部的作用。
联合领导:WCPA管理能力主题和WCPA能力开发特别工作组。
行动:协调国际组织、培训机构和中心以及其他组织财团:为高级别决策者策划和实施行动,使他们理解保护地及其所提供的物质及服务是作为完整社会福利的关键;鼓励培训机构、保护地管理机构、私人部门和植根社区的组织之间的合作,设计和实施相应培训;促进保护地管理能力开发培训师和培训机构区域网络的建设和加强。
领导:WCPA/CEE。
行动:建立保护地员工一般的全球资格标准,这一标准可在当地、区域和国家级别上采用,鼓励并使员工能够使用标准和自我评估,以支持保护地员工和培训改进的效力。
领导:WCPA能力开发特别工作组。
行动:制定工作计划将现有传统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方法转变为以能力开发为基础的培训和能力建设,包括个体、公共机构和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的转变过程。
领导:WCPA能力开发特别工作组。
行动:开发一个作为最好的培训实践样板的学习场地。
行动:定期组织区域保护地大会或研讨会。
IUCN领导的保护地数据库特别行动
行动:易于使用的保护地数据库要重新改装、更新、维护,并使所有行政管理当局和其他支持者能够得到运用。
领导:WCPA信息管理特别工作组。
IUCN领导的改进管理效力的分区特别行动
行动:鼓励适当的和有效的利用保护地分区使不同的目标得以实现。分区系统实施的教训,包括生物圈保护地,应编辑成册并散发。
领导:WCPA管理效力主题。
行动:确定私人保护地对政府保护地系统具有补充作用的例子。
IUCN领导的管理分类特别行动
行动:检查现有管理分类,使文化和自然财富的相互依存的特点得到更加清晰的认识。
现在,保护地管理者和其他主要利益相关者没有足够的知识、技能、能力和工具来有效地面对全球变化的挑战。现在需要的技能和能力更加专业化,且比过去更广泛。因此,加强个体、公共机构和社会层面的能力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目标7:所有保护地都要具备有效管理的能力
国际行动
·建立和加强国际培训组织、优秀区域中心和其他参与能力建设的机构网络。
·促进特别阐述给高层决策者的措施,使他们进一步了解环境、经济、文化和社会价值以及保护地的利益。
·推动建立世界上从事培训和能力建设的机构花名册和数据库。数据库还应包含对保护地有效管理的主要学习支持材料。
·改善非常规学习机会(远程教育、学习网络、在职实践培训……)。
国家行动
·促进非正式和正式教育机构之间的联系,提高能力建设的效力。
·制定和实施国家战略和指南,确保向所有的保护地利益相关者提供足够的能力建设。该战略应包括永久性的培训计划和特定的促进参与过程、沟通、教育和公众意识的行动。
·建立招聘、培训、就业发展计划,确保行政管理当局和其他有关支持者获得所有必要的技能和专业知识。
保护地行政管理当局和当地行动
·提升条件并确保向土著居民、当地社区和其他当地利益相关者提供从事有效保护的工具。关注的焦点应放在社区有效管理能力建设上。
·确保每个保护地都有管理者和员工招聘、培训及就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IUCN领导的能力建设特别行动
·为制定和评估保护地能力建设提供建议指南。
·领导:WCPA培训和保护地特别工作组。
成果5:相关的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应认可并保证土著居民、流动居民和当地社区的权利
土著居民,包括流动居民[WY1][WY2](即:游牧民、田园诗人、流动农民和原始狩猎族。我们这里是指土著居民的一个分支,他们的生计极大地依赖于公共财产和使用自然资源,他们的流动性既是可持续利用土地的一种管理对策,也是其独特文化与众不同的资源),和生活在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地区的当地社区,他们的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及福利都不可避免地与维护他们传统的土地、领地和资源的多重关系产生了联系,以及在其使用上的安全性联系。国际社会公认他们在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关键性作用。土著居民的知识是他们的文化和智慧遗产的基本部分,包括对自然景观和资源、特殊的遗址、物种、神圣之地和墓地的管理。还有他们那些被各级保护部门和保护团体忽视或轻视的作用、知识和习俗。
在许多案例中,保护地的建立都没有足够重视和尊重土著居民、流动居民和当地社区的权利,特别是他们对土地、领地和资源的权利,以及他们自由地赞同或不赞同那些影响他们的活动的权利。土著居民常常从保护地被驱逐出去,那些保护地建在他们领地附近,维系着与他们的领地的关系,但却破坏他们文化的完整性。实际情况是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经常是为保护地付出多、获益少。人们认识到已经犯和还要犯的许多错误,也期望实现联合国世界土著居民国际十年的目标,这个活动将在2004年结束,我们相信重新评估影响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政策的有效性和是否明智是当务之急。
关键目标8:所有现有的和未来的保护地的管理和建设应完全尊重土著居民、流动居民和当地社区的权利
关键目标9:保护地应有由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选出的代表根据其权利和利益的比例参与管理
关键目标10:2010年前建立并实施归还保护地强占的土著居民传统的土地和领地以及土著居民的参与机制
国际行动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七次缔约国大会要确保生物多样性公约条款8j、10c和有关条款精神及意图得到实施,并与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协作使这些条款的各种要素进一步细化。
·各有关缔约国,包括联合国组织、土著和流动居民代表及IUCN,应建立一个国际机制如“事实与和解委员会”,为辩论增添曙光,矫正不公正,并促进土著和流动居民与保护地之间的和解与协作。
·土著问题永久论坛是遵照2003年5月向世界保护地大会提出的建议(E/C.19/2003/22)实施的。
·全球环境基金(GEF)和世界银行集团要确保针对土著居民修订的政策草案(草案OP4.10)完全与土著居民的权利相一致,并且保护活动应由他们提供资金,包括按照重要栖息地政策采取环境补偿措施,保证尊重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的权利。
·确保流动土著居民有共同管理和自主管理他们土地的切实权利,确保他们能从自然资源的利用中获得包括生态旅游在内的公平的利益,确保他们的传统习俗在国家法律中得到尊重和认可。
·承认流动社区群体和传统权利,尊重流动土著居民资源管理系统的完整性。
·承认流动土著居民社区保护的地域为保护地管理类型,认可社区保护地按照他们的传统习俗和价值观建立。
·促进有利于跨边界保护地流动土著居民的跨境流动和贸易政策。
·敦促政府批准联合国对土著居民权力草拟的宣言,该宣言已由现在的联合国人权发展和保护委员会于1994年采纳,部分国家的有关居民正急切盼望着能够批准和有效实施关于独立国家土著和游牧居民的ILO公约169号决议。
国家和当地行动
·认可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对他们的土地、领地和自然资源享有的习俗及相关权利。
·正式承认社区保护区的贡献和状况及其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的相关类型,以及在IUCN保护地管理分级中土著居民所拥有的、指定和管理的保护地的相关类型。
·审查全部现有的可能对土著居民产生影响的保护法规和政策,确保各方都能以协作的态度一起工作,保证土著居民、流动居民和当地社区有效参与。
·制定和实施有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全面和有效参与的、针对他们拥有其神圣的地方的法律和政策。
·承认流动作为至关重要的生计系统和传统生活方式的重要性,承认流动土著居民按照他们传统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对保护这片土地所起到的作用。
·保护和恢复流动土著居民传统土地的完整性,包括迁移路线。
·制定计划加强当地社区以及土著和流动居民有效从事保护地保护和管理的能力。
·采用和推行相应的管理办法,承认土著和流动居民对公共资源的依赖,而这些办法是在他们流动和不同的生活方式、生计、资源权利和土地使用、习俗及动态土地使用规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
·改变保护地和社区保护区的管理以适应流动社区的特殊需求,包括他们使用的权利、资源管理惯例、季节和暂时权利、迁移走廊以及以保护为目的的流动。
·依靠主流科学,尊重、促进和结合使用传统知识、制度和习惯规范以及流动土著居民的资源管理实践。确保保护地的发展和有关调解在当地知识基础上进行评估,并通过流动土著居民制度来实施。
·承认并保证流动土著居民对归还由他们长期保护、传统占有和使用的土地、领地和资源的权利,这些土地、领地和资源已经在未经他们同意和批准的情况下划入保护地区域内。在适当地域内应恢复其流动性。
·促进跨文化对话,化解在保护地内及其周围生活的流动和定居居民内部及其相互之间的矛盾。
保护地和行政管理当局行动
·鼓励所有保护地和行政管理当局采用对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全面承认和尊重的措施、政策和实践;保证在决策中倾听和尊重他们的声音;将传统的知识、创新和经验结合起来;保证利益、权力和责任的公平分配;鼓励双方共同接受激励机制。
·所有保护地行政管理当局应制定和采用保证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在保护地指定和管理中有效参与的机制。
·鼓励保护地行政管理当局在土著居民自愿、批准及经利益相关者协商支持和承认社区保护地的前提下,正式共同管理保护地或土著居民拥有和管理的保护地(与前面的对比检查)。
IUCN领导的针对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参与的特别行动
下列所有活动都应在与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选出的代表全面合作下执行:
行动:编制指南和总结最好的实践经验并散发给所有参与保护地活动的土著居民的当地社区,包括他们在保护地评估、建立和管理方面的作用,以及传统知识的应用(结合行动33)。
领导:WCPA/CEESPTILCEPA。
行动:建立当地社区能力建设的支持机制,以便有效地与保护地行政管理当局开展工作。
领导:WCPA/CEESPTILCEPA。
行动:提供尊重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权力改革国家法律、政策和保护计划的建议。
领导:WCPA/环境法律/习惯规范委员会。
行动:加强培训组织,协调当地行政管理当局对土著居民权力和联合管理保护地的培训措施。
领导:WCPA培训特别工作组。
行动:对世界保护大会决议1.53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土著居民和保护地及IUCN/WCPA/WWF1999土著和传统居民及保护地:原则和方针,由土著居民选出的代表的全面参与,并在必要的地方对1999原则和方针进行修订。
领导:WCPA(在前面建议添加内容,以便把评估包括进来)。
行动:IUCN及其成员和其他保护活动参与者相互协作并在联合国土著问题永久论坛及其权力工作组带领下实现自由、事先通知和批准。IUCN呈报给联合国永久论坛年会建议的实施进展报告。
增进对占当地生态系统贫困人口半数以上的贫困妇女的知识的认可,承认和加强她们在自然资源管理决策中的作用。
增强贫困妇女的能力,使她们以关键利益相关者的身份参与进去。
行动:编制指南和总结最好的实践经验并散发给所有从事保护地管理和保护的各个方面,宣传性别观点的重要性。
领导:WCPA。
成果6:实现赋予年轻后代的权力
现实中,在各级政府和保护地管理中并非都有年轻后代的参与。在这些方面需要年轻后代更加有效的参与。年轻后代们在决策、战略规划和计划中的意见是确保保护地可持续未来的本质要素。
因此,我们强烈鼓励政府、非政府组织、多边和双边组织以及所有其他相关团体,在这些过程中应结合年轻后代们的意见和观点。
关键目标11:确保年轻后代在管理保护地问题上有更多的参与并采取行动强化他们的能力,使保护社区作为一个整体得到发展
国际行动
·给年轻后代们提供更多的资源建立专业能力,增加年轻后代们参与的激励措施,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层面上,在所有支持者中增强年轻后代们之间合作的意识,使保护地的建立得到更广泛的支持。
·调动资源鼓励发展中国家的民族,在他们本国内从事与保护地相关的研究。
·调动和利用杰出人士和知名人士,如IUCN资助人和联合国大使,以便在国家PA政策和立法中获得最高的政策和决策者支持。
国家行动
·必须鼓励所有政府将环境教育融入教育体系,作为各级教育课程的一部分。
·所有政府必须增加财政资源以便能足够支持年轻后代们的专业能力建设,例如实习、奖学金、交流计划和更高的学习制度。
·确认来自年轻后代的主张作为额外的目标,加强与保护地相关的保护信息的快速传播,建立起年轻后代们对保护地的支持。
当地行动
鼓励年轻后代们参与保护地管理所有方面的工作。
IUCN领导的面向年轻后代们参与的特别行动
行动:敦促IUCN委员会的主席们在IUCN内组建一支WCPA领导的代际结合特别工作组,这支工作组将在未来两年中制定一项综合工作计划,鼓励机构和组织吸纳年轻后代和年长者参与决策。在未来十年里,这支个作组将对领导者WCPA年轻人的参与情况进行检查。
行动:制定计划以便在IUCN委员会和顾问机构在两年内安置年轻代表。
领导:WCPA。
行动:促进和支持对专业能力建设活动增加资源的承诺,如:实习、奖学金、北-南和南-北交流计划、区域培训中心以及高级培训机构,强化年轻后代参与决策过程的能力。
领导:WCPA和CEC。
行动:设立WCPA保护奖,奖励那些对保护地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行动:敦促政府在所有层次的教育系统中将环境教育与保护地结合起来作为教育课程的一部分。
领导:WCPA和CEC。
成果7:实现其他支持者对保护地的巨大支持
在不同的支持者中需要建立和认可保护地保护的共同议程。这会导致许多合作的产生。未来行动需要将注意力集中在拓宽对保护地价值的意识和理解上,这关系到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与民间社会的权益。作为沿海和公海可持续物种分类数量的储蓄库(包括那些具有商业价值的)、作为吸收土地和空气污染物的缓冲地,保护地在提供如清洁水和牧场等环境物质和服务方面的作用应更好地加以研究和促进。应认可保护地与社区和社会文化遗产之间更紧密的联系,包括这些地方神圣的和精神的方面。还有,保护地能帮助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方法需要加以阐述。
许多居住在保护地内和周围的、以及与土著居民领地交迭的贫穷的乡村社区,他们享有的是最低的健康、教育和其他服务,而他们却要因保护地物种的迁移付出代价,因而,他们常常是受保护地负面影响的人群。当地可持续发展必须随着更加有效的保护地管理进行提升。实现通过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如环境敏感性旅游、可持续沿海渔业和水资源管理获得帮助他们的就业机会。必须认识到平衡资金流量的重要性,避免将全部负担都放在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上,而所有的利益都给了国家和全球层面。
保证保护地行政管理当局及其员工能与所有年龄的人,包括儿童和年轻人、男性和女性、土著居民和社会所有民族的人打交道是至关重要的。广泛接触须作为新的规定。应发展志愿者队伍,使志愿者能够在促进保护地对居住在其内和其外的社区和个人的利益方面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到保护地游览的游人数量不断上升,并且这种需求还将继续。重要的是应认识到许多积极的效益:产生税收、对世界最重要的地方和许多社区文化价值的进一步理解和知晓、当地社区对当地财富更加明了,以及将环境损失和成本降至最低。
关键目标12:争取所有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支持
国际行动
·全球公约和大会要确保所有对保护地有兴趣和有影响的缔约国,积极参与制定保护地新议程。这一行动应包含对开发自然资源有兴趣的利益相关者。
·在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地工作计划指导下,建立能力建设培训组织的国际网络。
国家和当地行动
·审查由国家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制定的将要采取和变更的所有影响保护地的政策,确保经济政策、社会政策与保护地目标之间的互补。那些损害或可能损害保护地的政策和做法应当禁止。
·促进战略环境评估和多标准分析,作为评估最佳土地利用和计划选择的工具。
·国家政府和各有关规划框架及行动计划的管理部门应制定保护地方案以帮助扶贫(以最广泛的概念),预防自然灾害,改变生产和消费模式,达到更加可持续的基础;他们应将保护地视作为社会和经济开发而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地方。这主要包括负责保护地、水、能源、林业、农业、渔业、矿业和旅游业的行政管理当局。
·国家政府和当地行政管理当局要划分和承认土著居民的领地,支持社区保护。
·国家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在可能的地方要制定和改进经济手段,以从保护地获得可持续利用的效益。
·国家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在他们的经济评价方法学(包括机会成本)中引入承认保护地对经济活动、社会福利以及提供环境物质和服务的全部价值的方法。
·国家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改善保护地管理的激励和调控制度,应建立和实施积极的激励体制保持和改进保护地的生物、景观和文化多样性。亚区和猎捕战略开发活动应为保护地管理提供包括激励机制在内的可持续发展计划。
·国家政府要确保国家级计划认可保护地的作用和价值,以及对在保护地问题上失误或不当决策的经济和社会处罚。制定政策和框架划分责任,共同分担保护地管理。
·建立激励那些依赖保护地生活的利益相关者经济机制。
保护地行政管理当局行动
·由保护地行政管理当局与相关支持者合作,共同制定的行动计划,旨在使政治家、其他决策者及其顾问和商业、社会及文化群体增进对保护地的目的、价值和效益的了解。这些行动计划要对当地和区域的文件融会贯通,确保将保护地纳入整体的经济和社会计划中。
·与商业和其他利益集团建立伙伴关系,确保保护地被置于区域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计划的中心。
·向其他利益相关者和决策者明确说明保护地优先解决的问题和原因。
·包括商业消费者在内的关键利益相关者,应当成为保护地目的、目标和计划评估以及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的参与者。
·评估对保护地未进行适当保护和管理的整体社会成本,特别是为社会提供的有关生活支持系统的成本。
·作为建立联盟的第一步,要确认和倾听保护地可能引起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混乱及破坏。
·与当地社区和志愿者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鼓励制定保护志愿者计划。
·为保护地减灾作用如水灾、干旱应制定战略和行动,为当地创造就业机会和收入,刺激可再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给予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更多的权力使他们通过社区保护地、共同管理保护地及其他参与机制为保护和可持续生计做贡献。
·为保护地提供的物质和服务制定计划创造市场。
IUCN领导的提升保护地效益意识的特别行动
行动:用多种文字印制对保护地社会作用和效益的清楚说明。
领导:IUCN保护地计划。
行动:编纂和发布计算保护地利益的方法学。
领导:IUCN经济与环境顾问。
行动:主要利益相关者、对持久保护感兴趣的人或集团、土著居民及当地社区全面有效的参与下协调一致,评估其在保护地上的作用。首当其冲的应为旅游、林业、采矿、能源、渔业和农业部门。
领导:IUCN总干事、IUCN委员会、WCPA委员会主席和CEESP主席。
IUCN领导的政策、激励和规章的特别行动
行动:编纂发布影响保护地活动的有效的规章、拙劣的政策、激励措施及实践案例。
领导:WCPA全球变化主题。
行动:制定行动计划使补助金、土地利用和其他保护地经济活动,积极的影响最大化,消极的影响最小化。
领导:IUCN区域办公室和WCPA区域。
IUCN领导的解决冲突的特别行动
行动:提供解决冲突的建议、指南和培训。
领导:WCPA公正与人民主题。
IUCN领导的外延特别行动
行动:与渔民和渔业管理者建立互动关系,以支持在沿海、EEZ和公海建立海洋保护地(MPAs)。
行动:创建激励志愿者积极性的志愿者机构和组织的网络计划。
领导:IUCNCEESP。
行动:与渔业和渔业管理者建立相互作用,以支持在沿海、区域和公海建立海洋保护地。
IUCN领导的能力建设特别行动
行动:将世界上从事有关保护地管理培训和能力建设的所有机构进行编目。
成果8:改进管理方式,认可并实施传统的和对保护有巨大潜在价值的创新方法
管理是涉及到领导能力和洞察力,并分享权力、承担义务;它是超越我们所在和我们想要达到的目标之外的思考。为到管理的目的,惟有机构和机制。管理是有关机构履行其责任的权力。而且它涉及到这些机构、社区和利益集团、以及他们所负社会的责任间的相互关系。那么,管理便是整个世界保护地保护的中心,是确保为今人和后人做好服务的基础。
根本的管理是展示许多作为基本的人类价值所应描述的一套原则。这些包括有助于受保护地影响或从保护地受益的人们参与决策、深刻论战和争取公平机会等。包括制度的透明度、领导、责任和义务。
管理机构,包括政府管理的、共同合作管理的、私人的、慈善的和以社区为基础的结构不断发展,管理质量和一致性在世界上差别极大。鉴于这些原因,有一种要改进价值应用的强烈要求,提供使当地意见和传统合法化的有效机制以在分散的结构中提供彼此之间的相互制衡,坚持履行更多的义务,清除可能和注定发生在我们最复杂和新兴机构中的陋习。
我们今后十年的发展方向:将通过强化保护地管理来驱动,将集中在发展和分享共同前景,提供描绘进展情况的机制,并进行能力建设推动改革。
关键目标13:为所有国家实施的有效的管理系统
国际行动
*在所有保护地推动应用五项良好管理的原则(合法化建议、实施、义务、公平和指导)。建立有效的管理参与评估工具,并促进其在公约实施中的应用,如世界遗产公约、拉姆萨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及每个保护地和保护地系统。
*支持UNEP/世界保护监测中心获得和维护大多数取得了积极成果的保护地管理类型的数据,特别是那些目前正受到威胁的社区保护地。
*促进各种管理模式的比较分析;评估在相似条件和受威胁情况下不同模式的有效性,依据“良好管理”原则评估不同的模式是如何成功的。
*促进区域协议和管理体制,以支持跨边界保护地和对保护地有支撑作用的跨边界资源如江河流域的管理。
国家行动
*制定一致的、适合有关保护地环境的“良好管理”原则,特别是利益相关者参与评估活动的原则,在阐述21世纪保护地面临的挑战中应用这些原则。
*根据各种环境情况,加强对良好管理原则的融会贯通,促进保护地机构和员工以及广泛的社团的能力建设。
*推动能力建设和支持保护地多种管理类型,包括建立自然资源管理者基础培训和进修课程,促进国内和国际交流,鼓励共同学习活动。
*促进能够改善保护地及周边景观的淡水流程或森林缓冲区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划和管理结构。
当地行动
*改善条件,确保土著居民、当地社区和其他当地利益相关者在保护中的有效参与。关注的焦点应放在社区能力建设上,适当的地方应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合法化和透明度。
*促进针对多种保护地管理模式研究的当地行动。
*让保护地行政管理当局和其他重要利益相关者参与管理机制和实施改进的评估活动。
IUCN领导的行动
行动:建立委员会间的保护地管理特别工作组,成员来自WCPA、CEESP和CEL的会员,在秘书处支持下致力于相关经验的集中、综合和交流。
领导:建议之保护地管理WCPA/CEESP/CEL特别工作组。
行动:将反映多种保护地管理类型的管理尺度纳入IUCN保护地管理分级系统。
领导:WCPA管理能力主题。
行动:促进良好保护地管理章程的起草工作,准备提交2004年IUCN世界保护大会。
领导:建议之新的WCPA/CEESP/CEL管理特别工作组。
成果9:确保大量增加与保护地价值和需求相当的资源
在过去的十年里,许多国家对于保护地活动提供的资源十分有限。与此同时,保护地的数量和面积大量增长,有关行政管理当局不得不面对各种复杂的问题。总之,在大多数国家为有效保护和加强保护地提供的资源都是不够的,不适应保护地提供给社会的广泛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政府应认识到在资金决策中保护地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广泛效益。现在,迫切需要从私人手中为保护地筹措资金的新的思想和行动,以及从政府和保护慈善机构中获得传统资源,从私人机构获得不断增长的支持。实施生物多样性公约,特别是GEF和世界遗产公约达成的资源机制应得到加强和提高,以确保在WSSD设定的于2010年前大幅降低生物多样性丧失率目标的实现。除此之外,还要提供资金,保证保护地的气候变化的应对计划,包括应对自然和人的资源。
创建有效的保护地财政激励机制而又不破坏他们的核心价值,具有极大的挑战性。通过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创造的收入为此提供了机会,正如环境敏感性旅游业的进一步开发那样。但是,保护地全面的效益极少为人们所认识,成本和利益之间的适度平衡不易在表面上被看到。因此,现在迫切需要找出确保有效资源配置的各种不同的和创新的思路,以改善现有保护地以及将要建立的新的保护地资金的可持续性。
关键目标14:到2010年前,确保有评估、建立和运行全球代表性保护地系统的足够的资源
国际行动
*以最好的可靠的信息建立、定义和设计保护地保护和管理资金需求上的一致性框架。2006年前编制出国家和保护地预算方案,以制定可信的全球资金需求预算方案。
*从2006年开始,通过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大量新的和补充的财政资源来实施国家间就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达成的协议,致力于有效的全球保护地网络的保护和管理,包括世界遗产名录中具有显著全球价值的世界关键陆地、淡水和海洋生物群系。2010年前应有足够的资源支持已经确定的需求。
*通过当地参与管理活动的实践,加强公约管理计划的目标;为居住在保护地内及周围的当地社区的利益建立公共的、私人的和社区的合作关系。
*鼓励将私人机构和组织包含进来并通过GEF和其他财政机制支持保护地管理,这些私人机构和组织是从保护地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中受益的群体。
*通过改进预算、融资计划和利用创新的方式,如保护减轻、直接物质激励、减免税收及其它以市场为基础的激励机制,将主要的注意力集中在提高保护地融资的成本效益方面。
区域行动
*政府应同意强化现有的工具,鼓励新的有助于保证融资效力和效率的区域工具,公正地管理区域保护地。
国家行动
*到2005年,政府和私人机构应采用一致的原则和步骤,估算和计划保护地系统、包括世界遗产地的运行资金需求与缺口。这些估算应作为与国家和全球目标一致的增加投入的基础。
*截至2006年,政府应在这些预算基础上致力于支持国家保护地系统的国家级可持续财政计划,并开始实施这些计划,包括必要的调整、立法、政策、制度和其他的措施。
*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定期评估保护地在不同级别(当地、国家、全球的)产生的全部效益,并相应地增加资金承诺。
*应用政府和私人机构的协作伙伴关系建立保护地网络,筹措新的和扩大的资金。
*应利用一系列工具,如税收、贸易或市场批准及不损害自然资源活动的环境约束,为保护地创造收入,并为这些地方和当地社区提供收益。
*在适当的地方,政府应考虑保护地产品的商业化问题,只要这种利用是环境可持续的。
*政府应将从保护地获得的收入进行分配,用于改善保护地的管理和增加诸如社区固有的一些利益所需的资金。
*保护地的收入应根据货物清单和服务清单制定,如流域供水、药用基因资源和化妆品、为游客所做的生物多样性的意境景观和图像、影响较低的农业林业、旅游和休闲。特别要关注正式市场之外的传统上为环境服务所支付的资金。
*应建立公共行政管理当局与保护地之间的合约,认可保护地在扶贫致富方面的综合社会经济效益。
*2006年前,政府应按照第四次全球环境基金(GEF)的补充内容,尽量大幅增加与估算的资金缺口相当的保护资金用于保护地及发展中国家。
当地行动
*在合适的地方,保护地管理当局与盈利组织之间应建立合作协议,为保护地管理创建多种投资基地。
*用于保护和扶贫的创新性的财政和其他综合机制应当予以考虑,通过创立小商业和与保护地管理有关的就业途径来增加收入机会(例如:业余分类学家、生态旅游服务商、导游和其他游客服务、传统知识保持者等),以及与改善保护地健康相关的款项。
*根据使用保护地的实际成本考虑对商业使用者收取费用,包括全面、长期的保护及其成本。
IUCN领导的增加保护地资源的特别行动
行动:在保护地效益和价值的基础上为增资宣传提供材料。
领导:WCPA财务特别工作组。
行动:为了新的和持续增加的国际性和区域性筹资计划的协同一致,制定和促进协调一致的紧急建议书,特别要将焦点集中在从工业化国家机构和商业实体筹资,提供给发展中国家。
领导:WCPA财务特别工作组。
行动:提供最好的财政实践和调节工具指南,以减轻环境损失和激励有责任感的私人在保护地投资。
领导:WCPA财务特别工作组。
行动:提供保护地使用者收费计划指南,包括使用共同拥有的海洋资源的计划。
领导:WCPA财务特别工作组。
行动:为保护地综合成本和效益的评估工作提供指南、培训材料、案例分析和其他支持。需要考虑的还有不同集团之间的成本和利益分配,特别注意贫困的影响和减轻人类与野生动植物间的矛盾冲突。
领导:WCPA财务特别工作组。
行动:为公共/私人部门合作提供建议。
领导:WCPA财务特别工作组。
行动:为专家现场精确评估保护地系统运行资金和计划提供最好的实践指南。
领导:WCPA财务特别工作组。
行动:促进保护地商业规划并为其提供协助。
领导:WCPA财务特别工作组。
行动:围绕保护地管理中的领导能力、技能和资格,强化正在进行的提高保护地行政管理当局能力的工作。
领导:WCPA财务特别工作组。
行动:在进行全球贸易制度对环境影响的评估时,估算贸易政策对保护地的影响。
领导:WCPA财务特别工作组。
行动:推动实现有助于承认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权力的资金计划和创新机制。
领导:WCPA财务特别工作组。
成果10:改进保护地作用和效益的宣传教育
沟通保护地的效益是制定议程的本质。双向沟通和利益相关者参与决策过程,会有助于保护地社区了解利益相关者的感知、问题和需求,并使社区积极参与保护。需要制定沟通战略以从所有部门获得广泛的对保护地的支持,包括与媒体的密切关系。沟通应支持实现保护地管理目标。
IUCN领导的关于保护地沟通的行动
行动:协助获得IUCN专家和网络提供的知识。
领导:IUCN教育和交流计划。
行动:与所有支持者沟通学到的知识,包括正面的和负面的。
领导:IUCN教育和交流委员会。
行动:专业技术术语翻译成日常语言。
领导:IUCN保护地计划。
行动:提供指南、工具和培训,增强保护地的能力,以有效参与交流。
领导:IUCN教育和交流委员会。
行动:建立参与的多媒体交流计划,使关键利益相关者支持保护地,特别是:
*地方和国家重要政治和管理地位的决策者的延伸计划。
*城市人口在提高保护地支持中扮演作用的延伸计划。|
*当地社区延伸计划(包括妇女、儿童和青年,种族和弱势群体)。
领导:保护地机构和非政府组织。
行动:建立当地、国家、国际政治和管理地位中的重要决策者、IUCN成员和合作组织的延伸计划。
领导:IUCN教育和交流计划。
行动:考虑文化多样性和语言多样性,从土著居民观点出发形成和实施专门的交流计划。
领导:IUCN教育和交流计划。
行动:实施具体的土著语言交流计划,加强替代的媒体。
领导:IUCN教育与交流计划/TILCEPA。
行动:将土著知识和教育系统结合到保护地自然、文化和精神价值的讲解和教育中。
行动计划的实施
该行动计划需要有效的贯彻实施,否则我们为第五届世界保护地大会做出的努力将会付诸东流。首先,它需要IUCN全体成员的支持,因此它必须要通过2004年世界保护大会的讨论和批准,因为这个大会是IUCN成员惟一正式的全体大会。
要实现《德班倡议》和本计划特别成果及关键目标的行动倡议,要实施该行动计划还需要许多合作伙伴的积极参与和合作:
*在国际级别上,关键合作伙伴包括UNEP、UNDP、UNESCO、CBD、GEF、世界旅游组织以及IUCN主要合作伙伴:包括WWF、TNC、CI和BirdLife及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以及他们的代表组织。
*在区域级别上,与许多区域计划和区域伙伴组织的合作,如非洲和平公园、欧洲共同体、中美洲保护地委员会以及拉丁美洲新创立的RIPANAP,葡萄牙、西班牙和土著居民及当地社区和他们的代表组织。
*在国家级别上,许多政府部门和机构都起作用,涉及到所有经济部门、利用土地和水的部门。此外,许多为保护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建立的慈善组织和私人团体组织,以及包括为可持续利用而建立的其他机构,还有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及他们的代表组织。
*在地方级别上,许多代表保护地利益多样性的利益相关者团体,包括那些正式团体和非正式团体,特别是需要参加的土著居民和当地社区。还有相关掌权者及他们的代表组织。
最后,《德班倡议》、行动计划和建议的监测和评估参与机制都应当建立起来。
我们已经争论的有许多是重大问题。但对话必须继续,这样我们才能达成谅解的办法,我们行动的实施才能得到所有支持者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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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第22期 | 2003年12月 | 返回本期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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