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动植物贸易信息

木材利用:与CITES和谐共处

TRAFFIC200210月发布的一份题为“与CITES和谐共处”的报告将马来西亚作为一个研究案例,评估了CITES木材名录工作有效实施所面临的挑战,同时也提出了克服已有实际困难的方法。例如,该报告发现一系列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并呼吁制定新的法规以解决有关CITES机构的任命问题和CITES物种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实施问题。

该报告还发现在实施CITES木材名录工作的机构之间以及在那些有潜力或有专业能力帮助实施CITES的机构间开展合作是十分必要的。这些部门包括:各地区的农业部和林业部、马来西亚木材工业委员会、Sarawak木材工业开发公司、海关以及野生动植物部门。

这种合作对于加强CITES在木材名录方面的实施工作和确保有关机构如海关等增强其在国内和国际上控制和起诉有关木材的犯罪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另外,在对木材贸易数据进行监控的工作上也要开展合作,以便使这项工作在识别非法木材采伐和贸易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目前还需要进行更多的研究以判断现有围绕CITES名单上的物种所进行的贸易是否威胁到了物种的生存。马来西亚目前针对森林物种的研究计划应该致力于研究在马来西亚发现的树种,这些物种能够从生态标签制度中受益,这种制度的措施之一是把物种列入到CITES的附录Ⅱ中。

TRAFFIC正呼吁马来西亚惟一的CITES科学权威机构——科学技术与环境部——协调该国各机构和组织在这方面的工作。

有人认为CITES只是一个国际贸易禁令。该报告找到了一系列有助于消除这一误解的步骤。CITES的有效实施将有助于各国充分利用各种控制手段、程序和工具来管理本国的林木资源,这样以来,林木的物种数量就不会低到必须实施贸易禁令的地步了。

需要完整稿请访问www.traffic.org

译自TRAFFIC DISPATCHES  200323.

东亚:世界的四分之一

我们的角色

TRAFFIC东亚分部是TRAFFIC全球网络的一部分,在该地区的23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办事处。TRAFFIC的工作是要确保野生动植物贸易不会对自然保护工作造成损害。

TRAFFIC东亚分部的四项基本工作是:

l         为科学的自然保护工作提供客观的信息;

l         与第一线工作的官员合作,向野生动植物管理者提供工具和培训;

l         与产业界合作,促使其采取主动来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l         帮助消费者了解其购买意向对环境的影响。

TRAFFIC东亚分部成功的关键在于合作。我们与许多方面开展合作,包括:政府部门、产业界和消费者。我们的合作已经取得了成效。

TRAFFIC东亚分部的地区办事处设在香港,其它办事处分别设在北京、台北和东京等地。

挑战

东亚地区拥有超过15亿的人口,占全世界的四分之一。该地区的经济总量同样也占世界四分之一。在帮助东亚解决自然保护问题的同时,我们也进一步确保了对很大一部分世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东亚从全球其它地区尤其是邻近的东南亚和俄罗斯远东地区进口品种众多的野生动植物产品。这些野生动植物包括:虎、麝、海马、野生人参、兰花和林木等。

在东亚生活的人们需要用野生动植物做成的基本日用品,比如盖房子的木材和用来食用的鱼。这里的人还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购买诸如象牙和海龟壳这样的奢侈品。我们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将这些野生动植物的贸易保持在可持续发展的水平。

日本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同时也是野生动植物产品的一个主要消费国。另外,经济发达的韩国、台湾和香港也是主要的消费者。中国向东亚乃至全世界提供了大量野生动植物产品。它的渔业捕捞量和草药出口都居全球首位。中国同时也是一个需求正在增长的消费国,新增加的财富导致它对用野生动植物制成的日用品和奢侈品需求量的增加。

自从我们于1982年在该地区设立了首家办事处以来TRAFFIC东亚分部已经与当地以及国际上的伙伴展开合作,以解决使这些贸易能够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目前,在这方面仍有许多工作要做。政策制定者和第一线负责政策实施的官员需要更多的信息来阻止那些不可持续的贸易和非法贸易。而广大消费者以及为其服务的各种行业必须明白:消费者的选择能够决定濒危物种的生存或灭绝。

与传统药物从业者的合作

在东亚地区,传统药物与西药并行。传统药物往往以从野外获得的植物或动物作原料,而其中一些是濒危物种。

TRAFFIC最近对韩国使用传统药物的医生进行的调查显示:消费者和有关行业已经开始意识到保护濒危物种的重要性。自从TRAFFIC开始了在韩国的工作后,以老虎和犀牛等物种作为药物的情况已经减少了。如果能找到被证明有效的替代物,医生们就不会使用这些濒危物种作原料。因此,TRAFFIC的一项工作就是要找到可以替代濒危物种作为药物的替代物。

世界上80%的传统药物是植物做的——40%的传统药物出口来自中国,而韩国、日本、香港和台湾的进口占全世界的40%。最近,TRAFFIC用中文和韩文以通讯形式首次对东亚地区这种大规模贸易活动做了总体评估。我们已经与有关行业就自然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国际问题进行了对话。

现在,我们在获得了来自Johnson & Johnson制药公司和WWF20万美元资金支持以后将工作扩展到了中国。比如,成立了一个新传统药物咨询小组,其目标是推动有关中国传统药物可持续发展的政策讨论。小组成员来自中国各地的中药团体。

TRAFFIC东亚分部不断发现自然保护团体和传统药物团体有着一个共同目标——为子孙后代保留住用作传统药物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发展可持续的渔业

世界上的渔业资源在最近几十年来急剧减少。而东亚既是一个主要的渔业消费者,又是一个主要的渔业生产者。因此,东亚地区对于世界渔业贸易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TRAFFIC东亚分部的早期工作集中在用于食用的活reef fish贸易上。我们对香港地区的贸易所做的分析和对台湾水产养殖业所做的评估导致了更好的法规出台和有效的保护行动。

目前,我们的工作范围已经扩大,包括了东亚的鳗鱼贸易、中国的鲟鱼产业、香港的海马贸易以及台湾对鲸鲨种群数量的影响等问题。为我们提供资金支持的合作伙伴包括:DavidLucile Packard基金会、海马计划和台湾当局的农业委员会。

有了来自Packard基金会的支持,TRAFFIC在近期开始了一项对非法的、未经报告的和未经管制的(IUU)金枪鱼贸易进行的评估。通过对IUU金枪鱼贸易的评估,我们帮助地区渔业组织更好地管理这种资源。寻找补充性措施来支持地区渔业组织的工作仍将是所有TRAFFIC有关渔业方面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野生动植物贸易的监管者提供有力的工具

CITES是监管濒危物种贸易的基本指导原则。东亚地区除朝鲜以外的所有国家和地区都为实施CITES进行了有关的立法工作。

TRAFFICCITES管理当局在制定其共同需要的工作措施方面展开了合作。这些措施包括不断更新的培训和有效的识别手册。通过与CITES秘书处的合作,TRAFFIC继续为CITES在全世界的能力培养制定战略。在东亚地区,这种合作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尤其明显。

我们得到台湾当局农委会的资助,正在制定一个培训台湾野生动植物贸易法规执法者的全面计划。而在中国大陆,与国家林业局合作的一个类似行动也正在实施。这项工作初期的重点是进行CITES发起的大象贸易信息系统的培训工作。这一信息系统的工作得到了Rufford基金会3万美元的慷慨资助。不仅如此,TRAFFIC东亚分部还经常应邀对日本的海关官员进行培训。

最近出版的有关读物包括:海关官员使用的《CITES贸易植物中文指导》和一本根据物种的中文俗称查对学名的《CITES对照表》。

TRAFFIC还与政府官员和有关专家合作,寻求对野生动植物贸易的合理控制。在日本和台湾,在需要加强野生动植物立法时,我们都提供了专业支持。现在,我们正在研究中国加入WTO对其野生动植物贸易的影响。我们通过以上这些途径帮助有关国家制定相关政策,以实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生态区域方法的应用

国家之间的边界并不适用于野生物种。“生态区域”集合了各种生态系统,“生态区域”的边界才是它们真正的界限。

使用这些生物学单位而非行政单位来指导自然资源的管理是一个令人兴奋的新的保护工作方法。TRAFFIC东亚分部使用这种新方法来监督贸易对各生态区域的影响,这些地区包括:黄海、中国西南部的山脉以及印度与缅甸之间的“热点地区”等。

通过与WWF合作,TRAFFIC东亚分部对中国和朝鲜半岛之间黄海的渔业开始了一项社会学和经济学分析。当野生渔业资源降低以后,水产养殖业就发展起来了。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导致自然栖息地的丧失和非自然界物种的引进。我们分析的目的是要寻求现有政策的变化和实施积极的经济激励措施以保护和恢复自然物种。

在中国西南部的山脉,TRAFFICWWF和关键生态系统合作基金展开合作。我们正在建立一个保护联盟来共同保护贸易物种,如中药和野生真菌

我们还计划在中国与印度支那边界建立一个监督项目。这将帮助中国和印度支那的监管者禁止有关来自印缅边界热点地区的野生物种的非法贸易和非可持续性的贸易。这个生态区域拥有各种濒危物种,如:亚洲象、兰花和龟等。就龟而言,3/4的亚洲淡水龟物种受到威胁,其中包括极度濒危的物种,如:Arakan forest turtlePainted terrapinBurmese star tortoise等。所有这些都是该地区原产的。根据IUCN的信息,现在,贸易活动是这些物种面临的主要威胁。

对外交流

信息只有被理解和使用时才是有意义的。交流是我们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TRAFFIC东亚分部致力于使信息传送到消费者、生产者和政府官员,这些人每天的行动都能帮助或者损害野生物种。

我们通过几个渠道来做到这一点。我们的研究报告和专业手册是供政府官员在制定政策和进行管理时使用的。

我们的新闻通讯,特别是那些在韩国和中国的通讯,其对象是使用传统药物的群体,目的是让他们能够很容易接触到国际上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趋势。

我们的日文和中文网站让公众——东亚的消费者——了解了关于野生动植物贸易的各种问题。TRAFFIC东亚分部的日文新闻通讯的服务目标也是普通公众。

这些不同的工具都有一个共同目的:就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在有关各方之间开展富有建设性的对话。我们已经拥有了很多关于有效进行自然保护的信息。我们必须确保这些信息能够以每个人都能懂得的语言得以广泛地传播。人们在得到这些信息后将会为改变现状而努力。

台湾地区鲸鲨的管理和贸易

Marcus PhippsVincent Y. Chen

台湾实行了世界上第一个鲸鲨捕捞和贸易监督系统——这是在渔业资源可持续性管理方面的一个具有创新性的重要步骤。尽管付出了种种努力,但是根据由鲸鲨捕捞报告系统得到的数据和最近一个题为“台湾地区鲸鲨的管理和贸易”的TRAFFIC报告所提供的市场调查信息来分析,可能有未经报告的捕捞活动发生或报告的捕捞数量少于实际捕捞量,也可能有大量鲸鲨肉通过非法渠道进入了台湾市场。

鲸鲨Rhincodon typus是地球上体型最大的一种鱼。该物种广泛分布于所有热带和温暖的海域,但是人类对其生态、生理或生命过程知之甚少。这个物种现已列入IUCN濒危物种2002年红色名录中的“脆弱”类,而从去年11月起,它被列入CITES的附录Ⅱ。

人类以鲸鲨肉作为食物,据记载,在台湾、印度和菲律宾都有这种传统。TRAFFIC与国立台湾海洋大学的研究者在19961997年合作开展的工作表明:台湾地区是一个主要的而且很可能是最大的鲸鲨肉市场。

鲸鲨的体积很大,鱼鳍也特别大,但是,人们并不认为它的鳍是高品质的鱼翅。因此,在台湾的鱼翅市场上,其需求很小。台湾市场的鲸鲨肉的供应来自台湾本地的捕捞和从其它国家进口。

20012002年,TRAFFIC东亚分部台北办事处在台湾农业委员会渔业管理局和DavidLucile Packard基金会的资助下,对台湾的鲸鲨贸易和市场情况做了一次全面调查。该办事处的目标是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鲸鲨贸易的动态,推动当地的保护工作并鼓励台湾当局针对该物种制定和实施正确的渔业和贸易管理制度。

与这个项目有关的市场和贸易调查涉及14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各个城市。该项目对捕捞数据和能够得到的国际及当地贸易数据进行了评估。共有85个位于大城市内的市场及其周围休闲渔港的总共1 659个卖鲜鱼的零售货摊和290个海鲜餐馆接受了调查。

在台湾进行调查的初步结果被送交多个论坛,其中包括一个在20025月召开的名为“鲨鱼研讨会——鲨鱼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的国际讨论会。

该调查报告显示,在捕捞报告系统所提供的捕捞数据和市场上存在的大量鲸鲨产品之间存在着出入。这就表明可能存在着未经报告的捕捞活动或报告的捕捞数量少于实际捕捞量,还可能有大量鲸鲨肉通过非法渠道进入了台湾市场。

该报告在建议中鼓励台湾当局通过使用全面的捕捞和贸易数据来进一步加强有关报告制度。该报告总结认为目前台湾应该特别注意制订出一个切实的行动计划。

这个报告的建议旨在促进台湾更好地管理鲸鲨贸易。台湾实行了世界上第一个鲸鲨捕捞和贸易监督系统——这是可持续管理渔业资源的一个具有创新性的重要步骤。台湾渔业管理局已经制定了针对具体物种的捕捞和贸易监督制度,以便为鲸鲨管理系统提供支持。20017月,台湾当局提出了一个鲸鲨捕捞报告系统。它在20013月建立了针对鲸鲨产品的商品代码,以监督台湾地区该物种的贸易情况。20027月,台湾当局提出在2002/2003年捕杀80条鲸鲨的捕捞限额。

1996年以来,TRAFFIC东亚分部台北办事处始终致力于促进台湾当局建立一个鲸鲨管理系统,同时该办事处还继续支持对台湾鲸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改进。

Marcus PhippsTRAFFIC国际组织的运营总监

Vincent Y. ChenTRAFFIC东亚分部台北办事处的高级项目官员

有关该报告及其建议的详细内容,可以与TRAFFIC东亚分部台北办事处联系或访问www.traffic.org/news/press-releases/taiwan_whale.htm

译自TRAFFIC DISPATCHES  2003211.

 

欧亚的鳗鱼生产和贸易

鳗鲡属Anguilla一些种类的种群数量在过去20里迅速减少。减少的原因被归结于影响鳗鱼迁徙的洋流变化、河流栖息地的丧失、污染、入侵物种的影响和当地的渔业。国际贸易可能也是鳗鱼数量减少的原因之一。从90年代末开始,日本本地供应食品市场的日本鳗鱼数量急剧减少,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于是欧洲鳗鱼被大量进口到亚洲以供养殖需要,因而又导致欧洲对鳗鱼的过度和非法捕捞以及鳗鱼价格的上升。截止2001年,鳗鱼的捕捞数量达到了最低记录。鳗鱼数量的减少特别令人担忧,因为它是许多捕食者的主要食物;而且,鳗鱼贸易是亚洲和欧洲许多人的经济来源。鳗鱼是特别脆弱的,因其生活周期长而且复杂,我们对此还知之甚少。

引言

欧洲鳗鱼Anguilla anguilla、日本鳗鱼Anguilla japonica和美洲鳗鱼Anguilla rostrata被认为是鳗鲡属的主要几种具有重要商业价值的种类。全世界消费的许多种鳗鱼美食中,kabayaki腌制烧烤鳗鱼是78月份日本的全国性食品,熏鳗鱼在欧洲和北美大受欢迎,而在西班牙鳗则是开胃菜。

食品贸易中的鳗鱼大约有95%来自养殖场,但是这种生产大多是以捕获和饲养野生小鳗鱼“玻璃鳗”为基础的。90年代中期之后,这种生产迅速增加,而所有3个鳗鱼物种的种群数量严重下降(MoriartyDekker,1997Tzeng,1999Tatsukawa,2001)。尽管欧洲鳗鱼的种群数量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但是70年代后期以来数量下降相当严重(MoriartyDekker,1997)。导致所有3种鳗鱼减少的原因尚不完全清楚,一般归咎于影响数量增加、生长以及鳗鱼不同繁殖阶段的各种因素(FAO1993TatsukawaMatsumiya,1999Kim2000)。显然,现在急需采取积极的管理行动(Matsumiya,1999Kim,2000Dekker,2000b)。为此有关各方已经进行了几次沟通(FAO1993MoriartyDekker1997)。为了加强对这种生物学上十分神秘的动物的了解并有助于其保护,日本政府资助了一个由科学家和产业界联合开展的研究项目,以寻找提高鳗鱼数量的有效方法(日本渔业资源保护联合会,2001)。

针对近期3个主要贸易物种种群数量急剧减少的报告,目前的TRAFFIC欧洲4年规划将国际鳗鱼贸易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这项研究的目的是要找到鳗鱼数量减少的原因并评估贸易对鳗鱼生存的威胁程度。由于人们尚不了解全球的鳗鱼贸易结构,因此TRAFFIC审查了欧亚的贸易状况——它们是主要的市场——包括它们所实施的控制措施和生产国现行的管理目标。

鳗鱼的生物学

目前,人类对鳗鱼的生命周期和迁徙路线还知之甚少。已经知道的是欧洲鳗鱼和美洲鳗鱼在大西洋西部的藻海产卵,而日本鳗鱼在太平洋西部的马里亚那群岛附近产卵。刚孵化出的小鱼(鳗鱼的柳叶状幼体leptocephali)随着水流来到内陆。当它们到达大陆架或河口时已经长成透明的圆柱型了,即所谓玻璃鳗。这时大约有5 cm长,不到1 g重。它们往往继续迁徙到淡水栖息地,表皮颜色也变得更深了。在欧洲和美洲,鳗鱼生命的这一阶段被称作幼鳗(elver),在日本则称作kuroko(blacky黑鱼)。当它们长到10 cm长时就进入了未成熟或“黄鳗”阶段,这一阶段可能持续59年,具体情况要视其种类、性别和生长地点而定。雄性欧洲鳗鱼要生长39年达到成熟,而雌性则要518年。欧洲鳗鱼可以在内陆的水里呆20年,而日本鳗鱼在返回大海产卵前要在淡水和河口呆1215年。性成熟的鳗鱼呈银色,被称为银鳗。它有30 cm1 m长,重量为300 g1 kg。雌性总是比雄性更长更大。欧洲鳗鱼可以花1年半时间、最长要3年时间回到大海;而日本鳗鱼游回大海所需的时间还不清楚。所有鳗鱼在产卵后就都死亡了。

在银鳗和玻璃鳗阶段之间的情况还鲜为人知。它们的产卵地点只能根据浮游鳗鱼幼苗的出现来判断。Tanaka等人(1999)和Mochioka(2000)提出野生幼鳗取食浮游生物和碎石状有机物。

欧洲鳗鱼的活动范围不仅遍及所有它能够到达的与波罗地海和北海相连的大陆和沿海水生生态系统,英吉利海峡、从冰岛到毛里塔尼亚的大西洋和地中海沿海也是它的活动范围(北纬23度到北纬70度)。而日本鳗鱼分布在越南、菲律宾、台湾、中国大陆、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北部一些地区除外)。

野生种群和渔业状况

欧洲和亚洲捕获量的降低

    根据Anon.2001c),17年间(19842000)欧洲鳗鱼、日本鳗鱼和美洲鳗鱼的捕获量分别下降了43.5%64%8.3%。一些考虑了渔业压力指数的数据,如单位努力量渔获量(CPUE)也显示了同样的趋势。在卢瓦尔河(法国),19751978年间,一个渔民每次捕捞活动可以收获45 kg鳗鱼(每次捕捞活动要4 h),而到了1997年只有34 kgP.Elie,pers.comm.,2001.

威胁

合法的和非法的渔业活动

鳗鱼在银鳗和产卵阶段之间所遭受的损失无法估计。在欧洲,估计只有很少的银鳗能够到达其产卵地(ICES2002)。现在还不知道捕捞玻璃鳗对鳗鱼的繁衍产生了何种影响。在法国,已记录的捕获死亡率很高,从开放河口如Adour河的20%25%De Casamayor,引自ICES2002)到封闭河口如Vilaine河的98%Briand et al.in press)。

全球每年游向内陆的鳗鱼大部分都用于了水产业,尤其是在亚洲;20%作为玻璃鳗被消费掉了,20%被捕获后运到再放养区,15%自行迁徙到内陆水域。

对鳗鱼的非法捕捞主要是对玻璃鳗,这种活动在南欧尤其猖獗。非法捕捞活动已经引起了专业渔民和非法捕捞者之间的多次冲突。据一位专业渔民讲,19981999年在法国和比利时偷捕的玻璃鳗被人经马德里出口到了中国。

1997年,价格上升导致对鳗鱼需求量的急剧增加。由于鳗鱼的生命周期规律,玻璃鳗的捕获影响着1015年后可能回游大海产卵的鳗鱼数量。Matsumiya等人查看了日本玻璃鳗的捕获数据后发现:在日本,每年养殖鳗鱼的数量和8年后捕获的成熟鳗鱼数量之间呈现出明显的负相关关系。

在日本和其他东亚国家,非玻璃鳗的渔业并不发达,被认为同鳗鱼数量的减少无关。

鳗鱼养殖

渔业养殖有许多不同的方式。根据从鱼卵、鱼苗或小鱼等不同阶段开始饲养,渔业养殖可以分为四种方式。见下表:

方式

养殖原料

养殖的鱼种

综合养殖Complete culture

养殖的鱼卵

普通鲤鱼、trout小麻哈鱼、大麻哈鱼

放养Ranching

野生鱼苗、野生小鱼

日本鳗鱼、欧洲鳗鱼、黄鳗

扩展Extension

野生未成熟的鱼

澳洲鳗鱼、南金枪鱼

增肥Fattening

成熟的鱼

大西洋金枪鱼

在这些方式中,有着悠久历史同时也最容易控制的方式就是在一个封闭的人工环境里饲养小鱼直到其成熟。放养(Ranching)是利用野外捕获的鱼苗或从野外捕获的大鱼通过人工饲养后产的卵进行养殖,但野生鳗鱼在人工条件下很难繁殖。“扩展”的生产方式是养殖尚未性成熟的鱼,该方法往往用于新引进的昂贵的鱼种。最后一种方式是把已经成熟的鱼养肥——在日本这个过程称为chikuyo——直到它们达到的大小和质量市场要求。

通过人工饲养将鱼苗养成玻璃鳗的努力始终没有获得真正的成功,因此鳗鱼养殖只能通过利用捕获野生的小鳗鱼,多数是玻璃鳗来进行。用于水产养殖的主要鳗鱼品种是:欧洲鳗鱼、日本鳗鱼和美洲鳗鱼。生产一吨具有商业价值的鳗鱼分别需要34 kg的欧洲玻璃鳗和2.5 kg日本鳗鱼。Han1999估计要养殖一吨鳗鱼分别需要8 000条欧洲玻璃鳗和3 900条日本玻璃鳗。

全世界鳗鱼产量的90%以上是在亚洲养殖的,主要是在日本、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中国大陆的很多鳗鱼养殖场用欧洲玻璃鳗作为养殖种苗。水产养殖技术最新的发展已经使欧洲和日本玻璃鳗的死亡率有所降低。台湾已经引进了美洲鳗鱼,而这种鳗鱼的产量不到50吨。

国际鳗鱼贸易

中国对亚洲市场的垄断

近年来,中国大陆生产的鳗鱼(欧洲和日本鳗鱼)有很大一部分用于出口。1990年和1994年分别出口了10 000吨和45 000吨。在这以后,平均每年增加10 000吨。到1999年中国出口了95 000吨鳗鱼,价值6.7亿美元,占全球贸易额的80%FIS2000b)。

传统的日本食品kabayaki的原料实际上来自中国大陆。对鳗鱼生产的实际垄断使中国得以提高向日本出口产品的价格。由于中国人力成本较日本低,其价格总的看还是有竞争力的。中国出口到欧盟的鳗鱼也比欧盟当地的价格便宜。例如,生产1 kg鳗鱼的成本在中国大陆是6.7美元,而在法国则是8.2美元。

有关方面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可能采取的行动

近几年,中国大陆对日本的鳗鱼出口迅速增长,这被许多日本的鳗鱼养殖者认为已经严重威胁到了他们自己的鳗鱼养殖业。

在世界贸易组织前身——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下制定的多边协定已经建立了一个保护机制,允许各成员对于因进口迅速增加而受到损害的本地产业进行保护。2001年,日本政府将这个保护机制(“临时保护”(条款 6))用在了三种农产品上:大葱、香菇和榻榻米草席。这些产品大都是从中国大陆进口的。该机制允许提高有关产品的进口关税以保持进口产品和本国产品的价格平衡,该机制的实施时间不能超过200天。

在日本鳗鱼养殖协会的大力游说下,2001327日,日本农业大臣要求金融大臣和经济与产业大臣就鳗鱼进口实施临时保护机制进行初步研究。这项研究引出了一系列问题:提高某种特定商品的关税应该是针对所有出口国家或地区的,而台湾作为一个向日本出口鳗鱼的主要出口方因此也应适用这一机制。这种保护是一个临时行动,出口国一定会在同一阶段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日本的鳗鱼养殖者已经多次降低了生产成本(Otsuka, 1996),他们已经无力再这样做了。

在这种情况下,保护措施对进口国和出口国都造成了损害。一些利益集团——日本鳗鱼养殖协会、中国食品进出口商会、土产与动物副产品组织、台湾鳗鱼发展基金会以及日本鳗鱼进口联合会——在一起商讨解决的办法,以避免保护措施的实施。在有关会议之后,日本鳗鱼养殖者起初坚持通过进口欧洲鳗鱼产品来改变日本鳗鱼市场的供需平衡,并提出中国大陆禁止进口欧洲鳗鱼。而中国起初同意这个提议,但是中国大陆几个省的鳗鱼养殖者和日本鳗鱼进口商协会对此都强烈反对。最后,大家同意对中国大陆从欧洲进口玻璃鳗设定配额,并限制进口港的数量。这个配额机制在2001年开始实行,目前对其做出评价还为时尚早。

零售市场

亚洲:日本是鳗鱼的最大消费国。它在1999年消费了140 000吨(FIS2000a),约占世界总产量的57%。日本消费的鳗鱼只有不到20%是本国生产的,70%90%从中国大陆进口。中国大陆鳗鱼产品的60%出口到日本。而在中国大陆和台湾,活的鳗鱼和相关产品已很常见。韩国传统上把鳗鱼作为药用,但现在已经从台湾进口鳗鱼用于餐馆消费。

欧洲:捕获的野生玻璃鳗大多都出口到了中国,而几乎所有捕获和养殖的欧洲鳗鱼都在欧洲消费。西班牙是欧洲最大的鳗鱼消费国,但是其国内市场并不稳定,因为消费者不愿意支付超过100欧洲货币单位/kg的价格。因此,如果国际市场上价格较高,那么西班牙市场上的鳗鱼供应就会出现短缺。

同亚洲的贸易是欧洲鳗鱼受威胁的主要原因吗?

20世纪中期以后,欧洲鳗鱼资源明显减少(Dekker, 2002a)。欧洲鳗鱼在欧洲尤其是西班牙的消费量很大。而从90年代开始,由于鳗鱼养殖场的需要,亚洲对玻璃鳗的需求增加,从而抬高了玻璃鳗的价格,而价格的上升又刺激了走私活动,大量鳗鱼在欧洲市场上以“过高”的价格出售。欧洲的玻璃鳗用户越来越缺乏竞争力,从而殃及一些欧洲国家恢复鳗鱼的项目(MoriartyDekker, 1997)。

有关亚洲对欧洲鳗鱼(玻璃鳗)不断增长的需求与该物种种群数量的减少之间是否存在直接联系还存在争议,但是至少有一点是清楚的,亚洲国家尤其是中国进入鳗鱼市场使鳗鱼贸易变得更加难以管理:活的玻璃鳗、鳗鱼半成品和成品被运到了世界各地。于是,鳗鱼资源问题由一个欧洲的渔业问题上升为一个全球性重要问题(Dekker, 2002a)。

摘译自TRAFFIC Bulletin 2002, 19(2):81106.

泰国向中国出口了100只老虎

泰国一个组织向中国海南岛的一个主题公园出口了100只老虎和2 000条鳄鱼。有媒体报道说这些动物是用来饲养之后送到餐馆供人食用的。

    三亚Maitree Concept Corp Ltd是一家中泰合资企业,该公司安排了这次交易。据说,该公司的一个管理人员说过“我们将建立一些餐馆,让人们品尝鳄鱼肉。我们还要建立鳄鱼药品厂和皮革加工中心。我们对老虎的饲养繁育工作开展几年以后,可能会有1 000只以上的老虎。而来三亚的游客喜欢吃老虎肉。”

    不过,这个名为“爱心世界(Love World)”的主题公园所在的三亚市政府的一位官员否认这些老虎会被吃掉:“这完全是无稽之谈。出售老虎肉是违法行为,我们永远不会这么做。”

    据上海青年报报道,中国试图获得联合国的批准,从而能够出售老虎肉用于食用。北京的中央政府对这一报道十分恼火,打电话提出了质询。

    动物保护主义者对这一交易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这种贸易活动应该得到中国和泰国CITES管理机构的批准。因为老虎属于CITES附录Ⅰ中的物种,是被禁止进行出于商业目的的国际贸易的。

    John SellarCITES设在日内瓦秘书处的执行官员。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秘书处已经就这次交易向中国和泰国的CITES公约管理机构进行了询问。中国方面向秘书处保证:这次进口的主要目的并非是商业目的。而秘书处的观点是:无论如何,这次进口不符合有关饲养繁育的指导原则。这个原则是Conf.5.10决议所规定的(关于‘主要用于商业目的’)。秘书处还提醒两国管理机构:进行附录Ⅰ中动物的贸易必须是从饲养繁育项目中引进有关的物种,而这些繁育项目必须是在CITES秘书处注册过的。”

    Sellar说,关于这件事情的决定“仅仅是中国的事情”。管理机构说,这些贸易的目的是饲养繁育,而这也是我们要提到Conf.5.10决议的原因。该决议包括了非常明确的关于饲养繁育的指导原则,决议对成员国并没有强制性约束力。考虑到这一点,‘秘书处将做什么’?我们已经向成员国明确表明了对于该指导原则的立场。我们在等待中国和泰国方面的回应。

    Plodprasop Suraswadi是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常任秘书。他说,中国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孟宪林已经向其保证:这些老虎将得到很好的照顾。繁育老虎的Siracha虎园已经向CITES泰国办事处提出申请,请求允许其向中国出口第三代老虎。Plodprasop先生说,CITES中国办事处将注意保护好这些老虎。

   Plodprasop还补充道:“如果这些老虎被送到了餐馆,将会给中国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译自Cat News Spring 2003 p42.

 

CITES会议关于亚洲大型猫科动物和非洲豹的决定

亚洲大型猫科动物

    200211月,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成员国政府会议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召开。这次会议的决定取代了以前关于禁止非法国际贸易以保护老虎的决议,新的决议将保护范围扩大到了所有亚洲大型猫科动物。

    新的决议将雪豹(Uncia uncia),云豹(Neofelis nebulosa)及亚洲狮(Panthera leo persica)同老虎(Panthera tigris)一起列入保护范围。该决议的题目是《老虎和其它附录Ⅰ中亚洲大型猫科动物的保护和贸易》。

    该决议指出:亚洲大型猫科动物的野生种群受到了各种威胁,包括人类的干扰、栖息地被分割和破坏。尽管公约早已将这些大型猫科动物列入CITES的附录Ⅰ,但是差不多所有这些物种的非法贸易都在上升。据说,许多国家还在使用以这些动物为原料的药品,有些大型猫科动物的骨头被用到传统药物体系中以替代虎骨。

    这一决议对于亚洲大型猫科动物毛皮贸易似乎在重新抬头的情况表示忧虑,这一趋势可能会刺激偷猎活动,而偷猎活动将导致这些动物在野外消失。

    这次成员会议呼吁所有成员和非成员,特别是亚洲大型猫科动物的分布国和消费国紧急采取全面的法律手段和实施控制措施。这些法规应该明确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对有关贸易活动的管理监督责任,并规定足够的处罚和惩治措施,以阻止非法贸易活动。有关国家应该考虑在CITES的履约工作中引入全国性措施,比如自愿禁止国内有关动物及其制品和衍生物的贸易。

    这个决议号召在关键边境地区加强公约的实施工作,同时号召饲养亚洲大型猫科动物的国家阻止从有关饲养单位或通过这些地方向非法贸易提供这些动物及其衍生物。

    拥有亚洲大型猫科动物产品(如虎骨)库存的国家应该保证对这些东西的充分控制,如果可能的话,应该销毁它们。

    该决议呼吁所有非CITES成员的分布国和消费国尽早加入公约,以便加强对老虎和其它亚洲大型猫科动物产品国际贸易的控制。

    会议敦促亚洲大型猫科动物产品的消费国与传统药物团体和产业合作,制定战略,逐步减少并最终不再使用这些动物的产品及其衍生物。

非洲豹的出口配额

    成员国大会同意坦桑尼亚关于将其出口豹皮的最大配额扩大一倍,即从250张增加到500张的要求。其它国家的配额不变。

    会议建议有关国家政府准许从拥有出口配额的国家进口豹皮,前提是这些毛皮主要的用途不是出于商业目的,并且进口者一年内进口数量不超过两张。这些毛皮必须有一个自动上锁的标签,标明其出口国,这张毛皮在出口国当年配额中的编号以及这只动物在野外被捕获的时间。

1999,2000及2001年报告的整张和接近整张的豹皮出口量和2002年修改后的配额

国家[配额] 1999 2000        2001 2002
博茨瓦纳[130] 115 124 54 130
中非共和国[40] 11 22 26 40
埃塞俄比亚[500]   0 0 0 500
肯尼亚[80]         1 0 0 80
马拉维[50] 0 未报告      未报告      50
莫桑比克[60] 42 51 26 60
纳米比亚[100] 45 61 55 100
南非[75]          15 37 35 75
坦桑尼亚[250]     259 248 260 500
  (含以前年度的23)       (含以前年度的16)
赞比亚[300]       76 55 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