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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自然保护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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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0期 |
1999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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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生物多样性对淡水的需求:排干还是蓄水? 有关水的冲突至少可以追溯到古埃及时代。在不远的将来,人口的增长可能在世界几个地区产生新的危机。但是水可能也是人们之间合作的一个基础,因为他们不可避免地分享共同需求的东西:生命所必需的水。淡水生态系统为人类社会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生态、社会和经济利益。当我们试图阻止淡水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破坏和崩溃时,Ger
Bergkamp和Jean-Yves
Pirot认真考虑了我们所面临的一些艰巨任务。
人们开始认识到,随着这种破坏,我们正在丢失有价值的生态利益。然而,这种观念只是缓慢地在社会上传播。例如, 除学术界和自然保护主义者之外,没有几个人意识到自然系统具有净化水和调节水流量的能力。甚至,更没有几个人认识到如果要生态系统维持其功能并为社会造福的话,恒定和充足的新水流非常重要。相反,却认为河流物种所需要的最小流量都被认为是在浪费水。在水变得日益贫乏的地区,这种看法可能难以改变。 如果要进行公众启蒙,我们有足够的知识来决定河中存留多少水吗?在我们知道鱼类的减少将损害一个特定生态系统功能或威胁其生物多样性之前,我们能知道应该捕捉多少鱼吗?许多环境论者正努力解决这个问题,这也是淡水持续管理和保护的核心。 当然,已经有了一些知识,而且正在不断获得更多的新知识。然而,所需要做的事情是更好地综合我们现有的知识以改进我们对这个最重要资源的管理。IUCN在西非的工作产生了一些令人感兴趣的思路。 我们也需要明确淡水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的问题。现场评估可以提供好的基础。因为这类评估能确定生物多样性丢失的‘热点’,根据对生物多样性的量度,区分特有物种的数量和受威胁程度。当然,任何确定优先的实践必须与实际的计划和管理相联系。 在全球层次上,正在进行很多努力以形成政治意愿和手段,从而能够指导国家政府和其它机构将淡水资源管理排在其议事日程的首要位置。例如,世界水坝委员会 (见本期第16页) 正在考察150个大型水坝,提出有关制定计划、建造和管理的方针。《拉姆萨湿地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最近已经加强了在淡水生物多样性工作方面的力量,逐渐将工作重点集中到水管理上。这两个公约与其它全球性活动一样,旨在影响全球对水的争论,敦促政府和其它持有者对越来越大的水资源的压力和淡水生物多样性的减少作出响应。 在更多的地区水平上,经验的确表明淡水资源的管理要与本地的持有者密切合作,他们中的许多人生活在脆弱的河流和三角洲中或其附近。下几页所提供的例子表明在墨西哥沿海湿地控制污染和破坏的管理中,非常有必要让农民和渔民一起参与。其它地区性的经验都说明很多淡水生态系统具有弹性。这种弹性只有在受损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中才显出来,例如,喀麦隆北部的洛贡河(Logone)泛滥平原即是如此。每年储存的洪水不仅能够恢复生物多样性,对本地社区也产生持续的利益。 这里同时涉及一个重要因素,淡水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持续利用与人有关:人们如何滥用资源而引起冲突;如何保护资源基地;如何合作以持续利用资源。如果在政策的发展和水的管理中没有关键持有者的参与,水资源及其使用的前景就是冲突而不是合作。 作者: Ger Bergkamp,IUCN在湿地和水资源计划项目方面的水资源专家以及IUCN淡水行动的协调人。Jean-Yves Pirot是IUCN湿地计划项目的主任和生态系统管理组的协调人。 (张健旭译,贾志云校自World Conservation 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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